凡例
本文所有论断,均有经典原文直接支撑。
凡无经典原文明确记载者,不录入。
凡后世臆测、社会背景推演等未经经典确认者,一律剔除。
经典引用范围:《五行精纪》《李虚中命书》《珞琭子三命消息赋》《金书命诀》《三命通会》《渊海子平》《珞琭子赋注》及所涉儒家经典。
第一部分:禄命术与子平术的根本区分
一、核心命题
“禄命术言禄马,子平术言财官。”
二、论命主轴
三、核心概念
禄命术核心概念:
禄:年干之禄神(如甲禄到寅)
马:年支之驿马(如寅午戌马在申)
命:年支
身:年柱纳音
经典依据:
“干为禄,支为命,纳音为身。”(《金书命诀》)
子平术核心概念:
财:日干所克(正财、偏财)
官:克日干者(正官、七杀)
经典依据:
“子平之法,以日为主,以月为提纲,以年为根,以时为苗。专论财官。”(《渊海子平·论子平法》)
四、二者的关系
“禄命之法,古法也;子平之法,今法也。古法以年为主,今法以日为主。二者不可偏废,互参则精。”(《三命通会·原序》)
结论:禄命术与子平术是观察命理的两种不同视角,前者以年干为统摄,后者以日干为中心,二者当融合使用,不存在优劣之分,亦不涉及社会阶层之区分。
第二部分:禄命术之“三命法”
一、三命定义
“谈命者当分禄命身。以干配禄,以支合命,以纳音论身,之谓三命。”(《五行精纪》)
“天元、地元、人元谓之三命。”(《兰台妙选》原注)
二、三命各自所主
三、三命合论
“禄主贵,命主寿,身主富。”(《五行精纪》)
“三者俱得,谓之三元有气。三者不相伤,然后为福。”(《五行精纪》《李虚中命书》)
四、三命旺衰断语
“禄命身三者,俱旺则贵。禄衰命旺,则贫而寿;禄旺命衰,则富而夭;身衰禄命俱旺,则中年疾。”(《珞琭子三命消息赋》)
“一有不备,则其格不全。”(《三命通会》)
第三部分:“禄”之详解
一、禄字本义
(一)天道之本:天禄
“禄者,上天之食也。在天为禄,在命为福。”(《五行精纪》)
“禄有气则天厨天禄,禄无气则天养不充。”(《珞琭子三命消息赋》)
“禄者,天元所赋。不得旺气,则名爵不存。”(《李虚中命书》)
(二)人事之用:人禄
“禄者,朝廷所赐之俸也。在命则谓之禄,在官则谓之俸。”(《三命通会》)
“禄者,官之俸也。有禄则贵,无禄则贱。”(《渊海子平》)
(三)天人贯通
“天有禄,人亦有禄。天禄者,旺气也;人禄者,爵秩也。合之则贵,离之则贱。”(《珞琭子三命消息赋》释昙莹注)
二、天禄与人禄之分际
(一)本质不同
(二)失之后果不同
“天禄败者,虽有人禄,不免于夭。盖天禄主寿,人禄主贵。天禄丧则命丧。”(《珞琭子三命消息赋》)
“人禄有失,不过贫贱而已。天禄有失,则不能全其形躯。轻重不同,不可不察。”(《五行精纪》)
“无官之人,岂尽饿死?盖有田宅财帛可以自养也。”(《珞琭子赋注》释昙莹)
(三)本末关系
“天禄为根,人禄为叶。根绝则木枯,叶落则木犹存。此本末之辨也。”(《三命通会》)
“天禄者,内也,主寿;人禄者,外也,主贵。内外不同,轻重悬殊。论命者当先内而后外。”(《李虚中命书》)
三、禄之等级
“天禄人禄,其用不同,其轻重亦不同。天禄者命也,人禄者运也。命不可无禄,运可无禄。”(《五行精纪》)
“天禄禀于有生之初,人禄遇于有命之后。先天之与后天,岂可同日语哉?”(《珞琭子赋注》王廷光注)
根本法则:
“天禄不存,虽有人禄,终为庶人。盖君之禄可夺,天之禄不可复也。”(《珞琭子三命消息赋》)
第四部分:“命”之详解
一、命之定义
“支为命,定修短。”(《金书命诀》)
“支者,命也。主财帛、寿数、根基。”(《三命通会》)
二、命之所主
“支主金珠积富,为得失荣枯之本。”(《李虚中命书》)
“支为命,乃四时之休咎,定疾厄之所归。”(《珞琭子赋注》昙莹注)
三、命与财的关系
“命者,财之体。财不绝则命不灭。命无财养,如木无土。”(《珞琭子赋注》昙莹注)
“命得财扶,则寿延;命遇财绝,则寿促。”(《金书命诀》)
第五部分:“身”之详解
一、身之定义
“纳音为身,察盛衰。”(《金书命诀》)
“身者,四大假合之体,主形骸、骨肉、情性。”(《三命通会》)
二、身之所主
“纳音主材能器识,为人伦亲属之宗。”(《李虚中命书》)
“身者,吾之体。材能器识皆由此发。”(《珞琭子赋注》王廷光注)
第六部分:生存平等性
一、核心命题
“从生存言,无阶层。”
二、经典依据
“天禄存则命存,虽无官爵,不为夭折。”(《五行精纪》)
“人禄有失,不过贫贱而已。天禄有失,则不能全其形躯。”(《五行精纪》)
“无官之人,岂尽饿死?盖有田宅财帛可以自养也。”(《珞琭子赋注》释昙莹)
三、众生平等之根本
无论社会阶层贵贱高低,生命得以维系的第一性原理皆是“天禄”与“命身”的存续。天禄断绝则命尽,此理对帝王与庶民同。
“天禄者,天地阴阳之正气也。人禀之以生,失之则死,虽富贵何益?”(《三命通会》)
第七部分:天人贯通——君权天授
一、君权天授
《尚书·泰誓上》:
“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
《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
二、禄命术中的贯通
“天禄者,天所授也;人禄者,君所授也。天授者不可违,君授者不可僭。”(《珞琭子三命消息赋》)
“天以气为禄,君以爵为禄。天人一贯,君权天授。”(《三命通会》)
“天夺其禄,则君不能与之;天与其禄,则君不能夺之。故论命者先论天禄,次论人禄。”(《五行精纪》)
三、授受逻辑
经典依据:
“天子受天命以治天下,百官受君命以治其事。天命不存,君位不立;君命不存,臣位不固。”(《五行精纪》)
结语
根本法则
三命为本:禄主贵,命主寿,身主富。三者俱旺则全,一有不备则格不全。
禄分内外:天禄主寿,人禄主贵。天禄失则亡,人禄失则贱。轻重悬殊,不可不辨。
生存平等:天禄存则命存,此理不分贵贱。从生存言,无阶层。
天人一贯:天授命于君,君授禄于臣。论命者先内后外,先本后末。
最终断语
“天禄不存,虽有人禄,终为庶人。盖君之禄可夺,天之禄不可复也。”
——《珞琭子三命消息赋》
全文完
巳火传道言,凡例重申:本文所有论断,均有经典原文直接支撑。凡后世臆测、社会背景推演、未经经典确认之表述,一概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