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天中最喜欢黄昏。
那个时候,太阳不刺眼了,
天边的云开始变色,先是淡黄,
然后是橘红,再然后是紫红。
颜色一点点地变,你盯着看,
看不出来变化,但隔一会儿再看,
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黄昏的另一个名字叫“薄暮”。
薄薄的暮色,像一层轻纱,慢慢地把城市盖住。
这个时候,忙碌了一天的人开始回家。
公交车上挤满了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一种疲惫的安宁。
可能他们在心里盘算着晚上吃什么,明天穿什么,周末该去哪儿玩呢。这些琐碎的事情,就是生活的全部。我喜欢看的书上有一句话:“愿那喜欢我冤屈的,蒙羞受R。”这句好像不搭。换一句:“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黄昏就是光明和黑暗交接的时候,有的人看见了光,有的人没有.。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太阳一点一点沉下去。最后一线光消失的时候,路灯亮了。白天过去了。这一天,我没有浪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