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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们,歌曲放在最下面,希望你也喜欢。
2016年呼和浩特的一个小酒馆。那会儿我刚辞了工作,去到内蒙谋出路。酒馆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蒙古族汉子,脸上有两坨高原红,说话声音很沉。他看我一个人坐那,端了盘奶豆腐过来,说:“听歌吗?”我说随便。他放了《鸿雁》。
不知道是谁演唱的版本,只记得马头琴拉得有点劈。我想到我爸。他不是内蒙人,但他年轻时候在包头闯荡,老跟我说草原上的风会割耳朵。我一直当段子听。那晚我突然想到,他说的“割耳朵”可能不是风,是别的什么。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鸽子,叫“灰毛”,后来飞走了再也没回来。我妈说鸽子认路,不回来就是不想回。我当时特恨那只鸽子。现在想想,它可能跟歌里的鸿雁一样,不是不想回,它不得不往南飞。
老板后来坐我对面,用内蒙普通话问我:“家哪的?”我说不重要。他笑笑,是长辈体谅后辈的那种笑。然后他自己倒了杯白酒一口闷了,说:“我二十年没回牧区了。不敢会呀。”他顿了顿,“回去了,草没了,羊没了回去能干啥。”
《鸿雁》这首歌的来历其实挺曲折。它源自乌拉特民歌,原名叫《鸿嘎鲁》,讲的是一个小喇嘛思念家乡的故事。后来被重新填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最打动我的细节不是“酒喝干,再斟满”,而是开头那句“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鸿雁对对排成行,它们是结伴走的。但我是一个人听的。这种反差,显得我特别落寞。
我那天晚上写了一句很矫情的话在手机备忘录里:“鸿雁往南飞,是因为北方已经没有它的位置了。”后来觉得太装,删了。我觉得,《鸿雁》不是思乡曲,是“失乡曲”。它承认你回不去了,然后教你怎么跟这个事实和解。酒喝干,再斟满。喝完这杯,你得知道明天还得往前走,头也不回地走。写完这篇文章,我打算给我爸打个电话。告诉他,我懂他说的割耳朵的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