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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女孩,名叫琦歌

有个女孩,名叫琦歌

wang 音乐 评论0次 2026-05-31 202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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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女孩,名叫琦歌
每天进步一点点

有个女孩,名叫琦歌

/岳新敏

开学第一节语文课,我总喜欢留一份庄重的仪式感。面对刚踏入初中的孩子们,我聊语文的学科特质,谈阅读与积累的重要,也和他们一起触摸文字背后的温度。

讲台下,我注意到有个女孩频频用目光回应我。一双眼眸清澈明净,不见半分浮躁,轻蹙的眉峰里藏着沉静的思索,一看便是浸润书香、教养温厚的孩子。

挑选语文课代表,我更愿意尊重孩子们的本心。当我询问谁愿意主动扛起这份责任时,她带着几分少女的腼腆,眼神里又透着笃定:“老师,我叫王琦歌,我想来试试。”

琦歌,光是念起名字,便自带几分诗意。

人如其名,琦心温润若玉,行文婉转如歌,眉眼间漫着浑然天成的浪漫与清雅。三年相伴,她从未辜负这份期许:语文成绩始终名列前茅,长期的阅读积淀,让她的文字功底远超同龄人。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不只是我的学生,更是我语文课堂上难得的知音。

这是一位灵气盎然的小才女。她博览群书,涉猎广博,尤其偏爱小说,对日系文学、二次元与动漫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笔下文字细腻灵动、文采斐然,一手字迹舒展大气,笔锋间自有风骨。她性格明朗爱笑,眉眼含春,深耕朗诵多年,多才多艺,气质清雅出众。

班级练笔与批注作业中,她的文字永远是大家学习的范本。文笔扎实老道,篇篇作文皆是佳作,常被选为范文传阅,语文成绩稳居上游。

在我心中,最动人的莫过于她温婉灵动的模样,眉宇间萦绕着清雅气韵,颇有黛玉般细腻敏感的才情与诗意风骨。可她又挣脱了黛玉的敏感多思,内心坚韧通透,性格独立刚强,思想清醒果敢,早早便拥有了鲜明的自我认知与女性独立意识。

课堂之上,她从不盲从定论,敢于独立思考,坦然表达观点。讲授《孟子三章》谈及古代女子需谨遵母命、顺从夫家的封建礼教时,多数同学习以为常、默然不语,唯有她从容起身,侃侃而谈。立足当下视角,结合人文思考,条理清晰地剖析旧礼教对女性的束缚,大胆驳斥依附式的陈旧观念,观点鲜明,论据扎实。

课堂分享经典小说时,她总能静心思索,提出新颖独到的见解,常常给我意外的惊喜。不卑不亢的谈吐,通透深刻的思考,既藏着日积月累的阅读底蕴,更彰显着超越年龄的格局与思辨力。以温柔为底色,以独立为脊梁,兼具文人的雅致才情与少年的果敢锋芒,这般清醒独特的模样,格外动人。

大量品读西方文学,也让她在文字滋养中愈发善于独立思考。除读写之外,她苦练朗诵技艺,多次在各级赛事中斩获佳绩。初一时,她和伙伴们演绎的《黄河颂》,一举拿下第九届山东经典诵读中学生组三等奖。这般多才多艺,称她一句才女,当之无愧。

她喜欢在过节的时刻送我书,我很喜欢这样充满仪式感的礼物。因为我们喜欢读书,所以也欣然接受。三年的相处,俨然成为朋友。

中考落幕,她凭优异成绩圆梦聊城三中老校区。

惟愿深爱文学的琦歌,步入高中新征程后,依旧以笔墨为舟,以热爱为帆,坚守独立思想,丰盈内心天地。在更辽阔的文字星河中肆意徜徉,笔耕不辍,文采长青,让独属于自己的光芒持续绽放,书写属于青春的璀璨篇章。

这里,我把她写的几篇随笔和大家分享。

我的偶像

“何须浅碧深红色 自是花中第一流”

——李清照

 任凭岁月流淌物是人非,且看她才惊四座风华绝代 。

 我的偶像是李清照。那些俗不可耐的文人墨客为她冠上婉约派的名号 可她的肆意豪放不应该被埋没,那些束缚着她的、为了宣扬所谓贞洁烈女名号的封建教条终将被削落如泥。

我爱她的自由肆意。少女时期,她可爱。灿若繁花 “和羞走 倚门回首 却把青梅嗅”少女的娇羞和轻盈的美跃然纸上,青梅的香涩氤氲在字里行间,一个简单的情态,她竟能勾勒的如此传神。“争渡  争渡  惊起一滩鸥鹭。”小舟上,唇红齿白的少女举着酒杯荡开与天同色的水面,忽而误入荷花丛中。水鸟掠起,她受惊而顿、转而大笑,面容鲜妍。她的词中有着新婚的柔情,又有着被负后的凄凉与哀转。令无数名家失了颜色,而此时,她才16岁。

 我喜欢她的敢于批判。许多当时被当作范本级别的名家她都曾提到过。一部《词论》批判整个宋朝文坛,她批柳永轻俗 批秦观华而不实,批苏轼不通音律。她以慧敏巧思大胆地抒发自己的观点,从不畏惧外界的评价与批贬。

 最令我动容的,是李清照敢爱敢恨的潇洒和勇气,二婚丈夫张汝州为了她的收藏骗取她的心意,甚至家暴她。李清照将他告上法庭,即使在那个封建的年代上诉丈夫要坐两年牢。她像一枝遒劲的梅花摇摇立于风雪之中,坚持着自己的立场。

有人认为她与鱼玄机等女性相差无几, 可我不这么认为。她们确实同样有才情,可李清照是自由的、坚韧的,从未被困于男女情爱中 她不执着于所谓“必须要有个男人依靠”的执念,她可以独身一人享受自己喜爱的生活,写自己热爱的诗词。丈夫不义,那便和离。这样的事情放在现代来看或许常见,但在那个夫权至上,忽视女性主体性的时代,她以切身行动冲击着所谓“时代大势”当一个女性优秀到一定程度,会让很多自认为优秀而自居高位的男人感到威胁,于是他们拿起笔 抹黑着她,不过是徒劳罢了。

李清照,她迈出了千千万万个女性都没能迈出的第一步。她自由又坚强,在自己的世界里摇曳生姿,不缚于世俗,不困于流言。

 宋元清明,再无一人似她。

因你,我学会了坚定

文/王琦歌

  生活不是为了赶路,而是为了感受路。                                  

 ——林徽因

      每次看到林徽因的这句话,心中都会踏实又明亮。是啊,常常因为忙碌的学习和快节奏的生活而忽略了生活真正的意义,如果只一昧地奔向一个又一个终点,不欣赏途中的风景与美好,那么到最后只会空虚又后悔吧。这是她教会我的第一个道理。

    翻开你的小传,一页一页,江南水乡那个小小的女孩儿一点点长大,墨香的氤氲中,一个清秀而坚定的灵魂摇曳生姿。

 雨雾迷蒙的康城,你坠入他温柔的眼眸,却又在最后一刻幡然抽离,这是为什么?我想,你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或许你想到了契合的灵魂热烈的碰撞抵不过岁月和生活的搓磨,又或许你得知了他已有家室,他对前妻的决绝无情让你看透了什么。总之,我很佩服你。在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游戏中,你坚定地做出选择,你知道,挚友的关系比爱人更长久。

   你清晰的明白自己的志向,动荡的战乱中,你还是坚持古建筑考察和保护的工作,纵使肺病缠身,生活贫苦。你从不畏惧苦难,坚定地迎接生活的挑战,追逐热爱的事物。也正是多舛的经历,成就了你眉眼间的英气与刚强。

    古玩摊上的一只景泰蓝花瓶,让你坚定地开展了抢救景泰蓝的工作,在你的设计下,那些凝粹着中国智慧的国宝熠熠生辉。国徽图案圆滑的齿轮、饱满的麦穗中,藏着你独特的智慧。

    岁月流逝,可你永远隽永,因你,我学会了坚定。

    选择

 马倌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手中用索套牵引另一匹马,挺着胸脯,春风得意。

 他翻下马,用手捋了捋那匹枣红色马的马鬃,满意的笑着。枣红马油亮的毛发在阳光下闪着点点光辉,四肢健美修长,他沉稳地直立着,迎接众人好奇的目光。那匹灰马额头上有块白斑,深灰色的鬃毛被风吹的凌乱,将高大的身躯衬托的更加健壮。只是它显得有些烦躁,用蹄子踏着地上的土,扬起阵阵尘土。

官吏经过查验,判定两匹马皆是堪用的战骑,便按价收去,归入军籍,以补充前线缺马的困境。

两匹马儿经过几个星期的训练,已经完全掌握了军马的要领,它们由两个骑兵牵着,前往前线。灰色马的马尾甩动着,像一捧炸开的花,枣色马长尾下垂如流苏。路途遥远,其中一个骑兵躺到树荫下小憩,另一个骑兵握住两只马的缰绳,靠着树,昏昏欲睡。

“你尚且年轻,就甘心这样草草赴战场,结束一生吗?”灰马喃喃道。

枣色马听到耳边低语,轻轻摇了摇头。

“国难当前,山河飘摇。即使我只是一匹马,我也要奔赴前线,尽我最大的能力护佑家园。”

“我的母亲出生于广袤的草原,那里水草丰美,野马成群。我要回到那里,那里没有杀戮与战争,没有残暴的人类,有的只是本真的自由。我的朋友,你是否愿意与我同行,去探寻我们作为马的生命的意义所在……”灰马望向枣红马,眼中是憧憬。

枣色马垂下眼睫,遮住复杂的情绪。“再见,我的朋友。”

灰色马猛的向前一跃,缰绳从士兵手中滑脱,等他反应过来已为时以晚,只能看到一团灰色的旋风飞速远去,消失成一个深灰色的点。

银色刀刃挟着鲜红呼啸,满地黑血洇进泥土。空气中弥漫着铁锈的味道,使人脸颊滚烫。枣色马奔跑着,飞跃过堆积满地的尸体,它背上的将军身着甲胄,眼中是寒铁般的冷凝。铁剑挟着冷风在枣红马的耳边呼啸而过,划破它脆嫩的耳朵,它毫不畏惧,仍旧向前冲着……

灰马跑啊跑,它穿过偏僻的乡村,躲过凶狠的猎人,避开了经验丰富的马倌的套索,它一直跑着,不眠不休,终于,蹄下的土地不知何时蔓延上绿意,随着它的前进,这绿意越来越浓,似乎要将它裹挟。当湛蓝的天空在它头顶铺开,新鲜的风抚摸它那富有弹性的鼻子,它知道——自己终于来到了母亲口中那个美丽的地方,草原。它垂下疲惫的脖子,低头啜饮细细的溪流,清凉的水滋润它干涩的喉咙,望着起起伏伏的草原,泪水模糊视野,只剩一片朦胧的绿色。

枣色马红色的短毛里可以隐约透出鲜红的血管,淡红色的汗水流出,汇成红色的溪流——这是汗血宝马的标志。背上将军挥舞长矛,砍翻了一个又一个敌军。忽然,一支利剑划破空气,刺入枣红马的胸膛,它轰然倒地,前肢折断。

灰马在翠绿的草原上撒欢奔跑,这是它从未体验过的、日夜渴求的自由。日暮时分,一大群野马踩着霞光奔来,好像一团云雾,灰色马紧张地观望,但不安的情绪很快便被相遇同类的喜悦冲散,它鸣叫着向他们奔去,甘甜的泪水在眼角蔓延。

枣红马呼出的热气中染上血雾,它长长的眼睫遮盖住湿漉漉的眼睛,其中倒映出将军的长矛,敌军的城墙,身上的血在流逝,寒冷在躯干蔓延。生命的最后一刻,它撑开沉重的眼睛,透过漫天血色,用尽全力嘶鸣。那声音雄浑、洪亮,带着原始的力量,一口黑血也随之从它的口中涌出。

“战士们,冲啊——”

战场上已经受伤倒下的士兵们纷纷挣扎着爬起来,捡起沾着鲜血、折断的兵器,如同一群厉隼冲向敌国城墙…..一片狼藉的土地上,枣红马静静地躺在那里。

灰马回到了自己母亲所在的马群,那些马儿嗅嗅它的耳朵,闻闻它的脸,接纳了它。

几个月后,春日将至,灰马成为野马群的首领,并找到了此生挚爱,交颈厮磨,幸福无比。曾经的战场变成了两国贸易通商的集市,人群熙熙攘攘,好不热闹。集市的角落,开出一片茂盛的野草,顶端开出了淡黄色的花,在风中摇曳生姿…..

最远的和最近的

什么是最远的,什么是最近的。

我认为他们毫无定义,那近在咫尺的温暖,或许藏在麦芒划过手掌时的微微刺痛里,而那遥不可及的酸楚,兴许融化在冲破薄暮的一轮红日中,那纯正的金红色是如此恬静 美丽。

远和近,是怎样划分的?我不得而知,或许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显得过于痴傻,但是我认为他们都是可以被轻易的改变的,没有永恒可言。小时候在田埂上沿着走,沙土全踢进了鞋里 硌得难受。放眼望去,弯弯曲曲的田埂好像连了天,与太阳相接,怎么走都走不到尽头。于是我不敢往下想了,一屁股坐下等爸爸来背。那时的我或许什么也想不到,小小一方麦田不过一会儿便能穿行,鞋里的刺痛,不支的体力,短短的腿,全都呐喊着放弃。于是我放弃了。从此,“夏日的麦田”在我心中成了遥远的、无法触碰的。现在想来,坚持地走上几分钟,或许那远的就变成了近的,可以拥抱的,亲昵的。我看到的不再是脚边乱窜的虫子,密不透风的庄稼、晕眩的白日,而是拂过脸颊的清风,战胜自我的喜悦。

但同时,十分笃定可以一直牢牢掌握在手心中的人和事,也会在日复一日的理所当然中流逝殆尽,待人蓦然回首之时徒留一地残花,满心懊悔,成为充满酸楚与不甘的遥远。或许是我过于狭隘,只能接受美好的事物,所以不愿意举个刻薄的例子为那些发展成“遥远”的事物佐证。

心血来潮迈出的那一步,或许就会带来一个崭新的自我

最动听的声音

昏暗的小房间里,一对夫妻坐在餐桌前,沉默地吃着晚饭。

一旁的女儿忽然开始蹬腿,闹腾。女人放下筷子,将她抱到腿上,轻轻地晃着,逗弄她那粉白的脸蛋儿。

“妮儿妮儿乖,妮儿妮儿乖,妈妈给你喂奶粉…”忽而,她像想到什么似的,落寞地垂下头。“老公,我不治耳朵了,把机会留给咱妮儿吧”桌前的女人凝重的在手机上敲下字,递给面前的丈夫。男人面色蜡黄,脸上沟壑纵横,全然与他30出头的年纪不相匹配。

“不行,你为这个家做了了这么多贡献,你的耳朵一定要治好!”男人焦急地挥舞着手,飞快地做着手语。“我已经活了三十几年了,耳蜗安不安都无所谓,都习惯了,可是咱妮儿她才两岁半!她还有很长的人生要走,耽误不起!”女人急得脸都红了,乱蓬蓬的头发飞舞着。“这样吧,你要是不同意,我现在就离开这个家!”她作势要夺门而出。男人赶忙将她拦下,眼泪顺着脸上的皱纹流淌,“好、好 我答应 我答应……..”

漫长的等待过后,是手术成功的好消息。女儿被推出来,女人喜极而泣,无声地抽泣,拉着女儿的手看个不够。

医护人员被这位母亲感动得泪目,一旁的男人也早已泪流满面,可只有他知道,女人是孩子的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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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爱读书、爱写作的语文老师。喜欢讲评作文的老师,一步步带领同学们向文学道路上前进。在同学们人生历程中能被记住一节课便是作为老师的成功,也是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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