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音乐 就歌曲《李白》版权问题致人民日报:法律应保护创作者的“受益权”而不是“独家授权”!
就歌曲《李白》版权问题致人民日报:法律应保护创作者的“受益权”而不是“独家授权”!

就歌曲《李白》版权问题致人民日报:法律应保护创作者的“受益权”而不是“独家授权”!

wang 音乐 评论0次 2026-04-05 2026-04-05
4
详情内容
就歌曲《李白》版权问题致人民日报:法律应保护创作者的“受益权”而不是“独家授权”!
昨日发文:周海宏真“宏”了,是因骂一批评教材的家长“心底肮脏”而爆红!人教社小学音乐教材爆火啦!几乎全网愤腾!某小学音乐教材又因《月亮叔叔住得远》歌翻车!美国一民调称“全球对中国认可度超过美国”!挺好挺好!连我癌症都好了一半刘天华参与创办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你信吗?吴跃华跟大家提前告个别
近日歌曲《李白版权风波引发热议,连《人民日报》客户端4月4日都发表评论文章《“又能怎”,真的吗?》,强调版权保护的重要性。
我本人耳聋了,所以没法就歌曲本身进行评价,只对这版权问题发表看法。
我赞成版权保护,但就《李白版权问题,我认为维权过分了。
据作者李荣浩说,之前他已经明确表达不同意单依纯他的歌曲,但单依纯还是唱了,所以他非常愤怒,进而维权。
但后我看到的报道是,单依纯公开道歉了,且愿意加倍赔偿。那这还吵什么啊?难道阻止单依纯再唱就是合适的吗?
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保护作者这“独家授权”,那我看这不但不会促进音乐的发展,反而会阻碍了音乐的发展。
一个创作者,把歌曲创作出来,就是供人演唱、改编、发展的。为何只能作者同意才能演唱....?
如果演唱者不愿意付钱,那你追责,我觉得理所当然。但就因为作者没同意,就不能演唱了。难道法律保护的是这怪脾气?这不等于法律在保护霸权了吗?
那以后歌手也可以提出:我演唱的歌未经我同意不能听!如此,法律保护这“独家授权”对人类发展有利吗?
法律应该保护的是歌曲创作者的“受益权”,而不是歌曲创作的“独家授权”!
我认为,只要通过某种途径付费演唱就行,不必经过作者同意才能演唱!否则,法律要是保护这独家授权,将严重阻碍音乐的发展!
大家都不去唱了,保护这作曲者的版权还有什么用?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

猜您喜欢坚持每天更新,让您每天都有新鲜的资源下载

五年前的歌

五年前的歌

五年前的歌五年前杨巷中学八一届高中四十周年同学聚会练唱歌曲,纯属娱乐,路过勿喷 ...

0免费
3资源个数(个)
3本月更新(个)
3本周更新(个)
2今日更新(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