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展示临夏回族自治州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进一步提高州庆活动的影响力和传播度,丰富活动内涵,营造欢乐、祥和、喜庆、激情、拼搏、团结的浓厚气氛。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主题标志、吉祥物及网络歌曲创作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主题标志、吉祥物及网络歌曲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机构和社会团体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6年6月5日止
四、作品要求
(一)主题标志及吉祥物等参选作品设计要结合临夏州成立70周年的主题元素,寓意要深刻。应创意鲜活、构思新颖、造型简洁,显现活泼、色彩明快、吉祥欢乐;兼容并蓄可爱、亲和、喜庆的艺术魅力;设计可抽象、可具体,应体现临夏州地域文化特点,充分表达临夏人民对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的热烈之情及美好祝愿。
(二)吉祥物的形象应富有亲和力和象征意义,可以选择动物、人物、虚拟角色或象征性图案等作为基本形象。形象应符合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的主题,并具备临夏州地域文化特色,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和辨识度。风格上可以选择卡通风格、拟人化设计或现代简约风格,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的整体风格来确定吉祥物的表现形式。根据本次活动特点结合创作理念为吉祥物命名。
(三)参选网络歌曲应围绕新时代临夏州在城市发展、文化传承、科技创新、绿色生态、人文风情、城乡建设等选题方向,激发创作灵感。创作彰显临夏特色、易于广泛传唱的优秀歌曲,通过优美旋律和生动歌词,鲜活描绘临夏人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以富有感染力的歌曲讲好临夏故事,传播临夏声音。报名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或参与其他活动,不得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作品需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时代感强,歌词向上、易于传唱、通俗易懂,流行、摇滚、民谣、说唱、电子等风格均可,鼓励创新融合。
(四)主题标志、吉祥物和网络歌曲使用AI工具辅助创作的,应在报名表中明确标注AI工具名称、使用范围及生成内容占比,并承诺未直接使用第三方未经授权作品作为训练数据。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AI辅助创作作品。
(五)主题标志及吉祥物应具备商业开发价值,能广泛适用于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特许产品制造、视频宣传和景观建造等不同领域。设计应确保吉祥物在不同尺寸和背景下都能保持良好的辨识度和视觉效果。
(六)可由个人或团体提交作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填写报名表,提供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七)所有参加征集的作品应为投稿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注册,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亦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投稿人应保证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涉及抄袭、借用、侵权等情形,投稿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主办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若投稿人已获奖金,主办方有权追回全部奖金,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参选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八)每件应征作品须提电子文件,并附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提交的作品应当包括主题标志原图,吉祥物命名、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等内容,作品电子版采用JPEG、PSD和矢量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附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主题标志或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报送网络歌曲应将音频小样、歌词、作者信息等同步提交(提交歌曲(含词曲演唱),音频格式为MP3/WAV,同时附上歌词文档)。同一投稿人可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份,但每份作品需单独提交。
(九)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或作品无论是否入选,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作者在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征集相关规定。
五、投稿方式
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含作者信息、联系方式等),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电子文件打包压缩,以“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主题标志/吉祥物/网络歌曲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电子稿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2785194355@qq.com;
如需提交纸质材料请以邮寄方式提交:
邮寄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526室
邮编:731100
联系人:马小鹏
联系电话:0930-6211944
六、奖项设置
1.入选奖主题标志、吉祥物各1件,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入围奖各2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各3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2.入选网络歌曲1首,奖励人民币2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获奖者应在评选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主办方签署《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及《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书》。奖金在双方完成上述文件签署、获奖者交付全部合格作品文件(含可编辑源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未签署或未交付合格文件的,视为获奖者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及奖金,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奖项,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人提交的作品无论是否入选,均不予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底稿。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投稿时间在先者为第一创意者(以主办方收到电子稿件或纸质材料的时间为准)。
(二)凡获奖作品,作者须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作者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销。未按期签署的,取消其评选资格。临夏州文旅局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修改、改编、汇编、再设计、二次创作、注册、展示、出版、授权许可、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权利。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入围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组合、开发,无需另行征得作者同意或支付任何费用。获奖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
(三)投稿人提交作品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安排进行调整,调整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主办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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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报名登记表
临夏州文旅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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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展示临夏回族自治州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全方位进步和历史性成就,进一步提高州庆活动的影响力和传播度,丰富活动内涵,营造欢乐、祥和、喜庆、激情、拼搏、团结的浓厚气氛。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主题标志、吉祥物及网络歌曲创作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主题标志、吉祥物及网络歌曲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机构和社会团体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至2026年6月5日止
四、作品要求
(一)主题标志及吉祥物等参选作品设计要结合临夏州成立70周年的主题元素,寓意要深刻。应创意鲜活、构思新颖、造型简洁,显现活泼、色彩明快、吉祥欢乐;兼容并蓄可爱、亲和、喜庆的艺术魅力;设计可抽象、可具体,应体现临夏州地域文化特点,充分表达临夏人民对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的热烈之情及美好祝愿。
(二)吉祥物的形象应富有亲和力和象征意义,可以选择动物、人物、虚拟角色或象征性图案等作为基本形象。形象应符合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的主题,并具备临夏州地域文化特色,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和辨识度。风格上可以选择卡通风格、拟人化设计或现代简约风格,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的整体风格来确定吉祥物的表现形式。根据本次活动特点结合创作理念为吉祥物命名。
(三)参选网络歌曲应围绕新时代临夏州在城市发展、文化传承、科技创新、绿色生态、人文风情、城乡建设等选题方向,激发创作灵感。创作彰显临夏特色、易于广泛传唱的优秀歌曲,通过优美旋律和生动歌词,鲜活描绘临夏人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以富有感染力的歌曲讲好临夏故事,传播临夏声音。报名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或参与其他活动,不得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作品需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时代感强,歌词向上、易于传唱、通俗易懂,流行、摇滚、民谣、说唱、电子等风格均可,鼓励创新融合。
(四)主题标志、吉祥物和网络歌曲使用AI工具辅助创作的,应在报名表中明确标注AI工具名称、使用范围及生成内容占比,并承诺未直接使用第三方未经授权作品作为训练数据。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AI辅助创作作品。
(五)主题标志及吉祥物应具备商业开发价值,能广泛适用于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特许产品制造、视频宣传和景观建造等不同领域。设计应确保吉祥物在不同尺寸和背景下都能保持良好的辨识度和视觉效果。
(六)可由个人或团体提交作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填写报名表,提供作者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七)所有参加征集的作品应为投稿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注册,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亦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投稿人应保证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涉及抄袭、借用、侵权等情形,投稿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主办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若投稿人已获奖金,主办方有权追回全部奖金,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参选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内容及言论。
(八)每件应征作品须提电子文件,并附作品的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提交的作品应当包括主题标志原图,吉祥物命名、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等内容,作品电子版采用JPEG、PSD和矢量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并附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主题标志或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报送网络歌曲应将音频小样、歌词、作者信息等同步提交(提交歌曲(含词曲演唱),音频格式为MP3/WAV,同时附上歌词文档)。同一投稿人可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份,但每份作品需单独提交。
(九)所有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或作品无论是否入选,原则上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作者在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征集相关规定。
五、投稿方式
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含作者信息、联系方式等),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电子文件打包压缩,以“临夏回族自治州成立70周年主题标志/吉祥物/网络歌曲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为标题,电子稿件发送指定电子邮箱:2785194355@qq.com;
如需提交纸质材料请以邮寄方式提交:
邮寄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526室
邮编:731100
联系人:马小鹏
联系电话:0930-6211944
六、奖项设置
1.入选奖主题标志、吉祥物各1件,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入围奖各2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各3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2.入选网络歌曲1首,奖励人民币2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获奖者应在评选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主办方签署《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及《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书》。奖金在双方完成上述文件签署、获奖者交付全部合格作品文件(含可编辑源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未签署或未交付合格文件的,视为获奖者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及奖金,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奖项,名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人提交的作品无论是否入选,均不予退还,请投稿人自行保留底稿。如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投稿时间在先者为第一创意者(以主办方收到电子稿件或纸质材料的时间为准)。
(二)凡获奖作品,作者须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书》,作者的上述著作权转让不可撤销。未按期签署的,取消其评选资格。临夏州文旅局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使用、修改、改编、汇编、再设计、二次创作、注册、展示、出版、授权许可、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权利。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入围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组合、开发,无需另行征得作者同意或支付任何费用。获奖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
(三)投稿人提交作品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安排进行调整,调整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主办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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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文旅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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