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春潮涌东方 礼赞新时代”第三届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上海故事,助力上海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城市的优秀原创作品。活动紧扣党的诞生地和人民城市主题,弘扬“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城市精神,展示上海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的交融与活力,依托杨浦深厚海派文化底蕴,特举办第41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第三届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作为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专项主题活动。
一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杨浦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上海音乐家协会杨浦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文学专业委员会杨浦文化艺术中心
协办单位: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市剧本创作中心东方广播中心上海市群众文艺(文学)创作基地《上海词家》编辑部
二
活动时间
(一)歌曲征集与评选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评选时间:2026年8月1日至9月30日(分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结果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
(二)展演时间
计划于2027年在上海杨浦举办专场展演暨颁奖活动,入选优秀作品将征集AI制作音乐视频,在活动现场集中展示;同时汇编本次获奖原创歌曲音乐作品集,进一步扩大作品传播力与影响力,延续上海之春扶持新人新作、推动群众文化繁荣的办节宗旨。
三
参与对象
面向海内外从事音乐创作的专业人员、业余爱好者,不限年龄、国籍、职业,个人、团体均可参与(团体投稿需注明牵头人及成员信息),充分彰显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开放包容、面向大众的平台特质。
四
作品要求及征集方式
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作品,紧贴时代脉搏、把握时代主流,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关注人民生活、表达群众心声,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时代特质,以精品力作铸就新时代文艺高峰,传承上海作为中国近现代音乐启蒙运动中心、爱国歌曲重镇、华语流行音乐发源地的文化基因。
(一)征集主题
1.围绕新时代、新征程、新作为,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成就、革命先辈的崇高精神,赞美祖国锦绣山河,展现人民群众在追梦奋进中的精神风貌,传递奋进向上的时代力量。
2.围绕“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以“为人民谋幸福、让生活更美好”为核心,讴歌新时代人民城市建设新篇章,展现上海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生动实践与丰硕成果。
3.讴歌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及“开放、创新、包容”的城市品格,聚焦新时代上海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尚,抒发对家乡的深情、对幸福生活的赞颂、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往届优秀作品般传递对城市的眷恋与热爱。
4.融入“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核心元素,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展现江南海派人文地理、秀丽风光、民俗风情与美好生活,促进区域文化交融共生。
(二)征集要求
1.主题风格:紧扣党的诞生地和人民城市主题,弘扬上海城市精神与城市品格,充分展示上海三大文化的底蕴与活力;作品需具有新时代气息,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传唱,适合大众传播与舞台展演。
2.表现形式:创作题材不限,可涵盖抒情、励志、民俗等多种风格,表现形式包括独唱、重唱、合唱(不含大型交响合唱),编曲可结合传统与现代元素,鼓励艺术创新。
3.作品资质:每位作者(或团体)报送作品不超过3首,所报作品须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全新原创作品,未在国家级音乐征集评选中获奖。
4.作品规格:为便于传唱与传播,歌曲时长不超过5分钟;歌谱需规范完整(五线谱或简谱均可,需标注歌词、旋律信息);歌曲小样需为清晰的音频文件(格式为MP3、WAV均可,无杂音、无伴奏干扰)。
5.知识产权:作品及音像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不得含有抄袭、剽窃等违规内容;若涉及引用他人素材,需提前获得合法授权并注明来源。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线上申报方式,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官方网站下载相关材料:上海之春原创歌曲征集展演活动组委会官网、上海音乐家协会官网(www.shmusic.org),下载《报名表格》《著作权授权书》,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字(盖章)。(授权书、报名表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2.线上申报及材料提交: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格》《著作权授权书》(扫描件或照片)、歌曲小样(音频文件)、完整歌谱(扫描件或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投稿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第三届原创歌曲征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投稿邮箱:YPQwhg@163.com(区分大小写)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5272011 (工作日9:00-16:00)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188号
(以上信息将在官方渠道另行公布,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评选工作,设置以下奖项:
优秀作品20首:颁发获奖证书,优先推荐参与专场展演展示、全国各类歌曲报送及评奖、各类公益宣传与文艺演出,纳入获奖作品集汇编;
入围作品20首:颁发获奖证书,纳入获奖作品集汇编,有机会参与专场展演展示。
五
有关说明
1.获奖作者获发证书,部分优秀作品将代表上海参与全国相关活动,扩大传播影响力,传承上海之春“推新人、出新作”的优良传统。
2.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以活动名义收费,谨防诈骗。
3.投稿作品及材料不予退还,作者请自留底稿,组委会不承担丢失损坏责任。
4.获奖作品作者拥有著作权(署名权不变),主办方拥有非商业使用权,商业使用另行协商。
5.作品相关纠纷由申报者自负,若给组委会造成损失,将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活动安排可调整并公示。
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授权书、报名表
“上海之春”第三届原创歌曲征集展演活动组委会2026年3月
附件1上海之春第三届原创歌曲征集活动作品申报表
作品名称创作时间词作者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曲作者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演唱者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如是AI作品请注明:作品简介(附歌曲小样和曲谱)时间长度备注
附件2上海之春第三届原创歌曲征集活动申报作品授权书
1、本人承诺投稿《 》原创作品是本人独立完成,拥有自主的著作权。2、本人参赛作品绝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问题而导致任何侵权行为均由本人负责,与主办单位和征集有关活动无关。3、本人参赛的作品如获奖项,主办方拥有使用权,并有权对本人作品进行修改、宣传、制作、出版发行。4、这次征歌活动如产生任何的疑问,本人服从上海之春原创歌曲征集展演活动组委会最终的解释权。5、本人已确认投稿,并完全理解和认可以上声明内容。特此授权签署人(签名或盖章): 签名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