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浩开团!歌曲、视听作品授权避坑指南
每天一个真实案例,点点关注不迷路
【事态发展回顾】
2026年3月,一场音乐版权纠纷引爆全网。
歌手单依纯举办"纯妹妹2.0"巡回演唱会深圳站前,其团队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及李荣浩版权公司,申请翻唱李荣浩代表作《李白》。李荣浩明确拒绝了授权请求。
然而,3月28日晚,单依纯仍在其深圳演唱会现场演唱了《李白》,并加入改编元素。
3月29日,李荣浩公开发文维权,出示音著协确认邮件,直指单依纯"不要甩锅给公司"。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引发全网对音乐版权的热议。3月30日凌晨,单依纯发文致歉,后续场次取消《李白》演唱环节。
【事件结果】
截至2026年4月1日,双方未进入诉讼程序。单依纯已公开致歉,后续场次取消《李白》演唱。事件引发业内对音乐版权授权流程的广泛反思。
【律师提示】
商演翻唱必须事前授权:被拒绝=不能唱,没有例外
改编=双重授权:表演权+改编权,缺一即侵权
"不知情"不能免责:无过错责任,团队失误≠不侵权
授权不可跨场景:综艺≠演唱会,线上≠线下,逐一确认
找对权利人:词曲作者或其版权代理方(如音著协),而非原唱
歌曲、视听作品使用授权规则详见图5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38条: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人享有表演权、改编权等多项权利,商业演出必须取得对应授权
《著作权法》第52条:未经许可表演他人作品的,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重要提示:原唱歌手≠著作权人。原唱仅享有表演者权(邻接权),词曲著作权归属创作者或版权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