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是个悖论的容器,一边盛着滚烫的渴望,一边又装着冰冷的犹疑。
喜欢阳光,贪恋它暖融融地覆在皮肤上,像谁的手掌轻轻拍着背脊;可日头稍一毒辣,便忙着拉紧窗帘,嫌它刺眼、嫌它燥热,仿佛方才那点贪恋从不存在。喜欢雨天,爱听雨点敲打玻璃的声响,世界被洗得只剩这一种节奏;可衣物晾了三日还泛着潮气,那黏糊糊的湿意贴在身上,又觉得生活本身也不过是这般甩不脱的粘稠。

喜欢奔跑,喜欢风擦过耳廓的呼啸,心跳震得胸腔发疼,那一瞬间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不过百来米,肺就烧起来,腿也软下去,不得不承认——原来我终究是个凡胎肉体,连风都追不上。喜欢人群,喜欢被笑声和絮语包围的暖意,像被一张柔软的网兜住;可转头就悄悄戴上耳机,把世界调成静音,躲进自己的壳里。喜欢柔声细语,喜欢那种被温柔包裹的妥帖;可自己的情绪却常常像打翻的墨水瓶,黑得一塌糊涂,尖锐得连自己都觉得陌生。
也喜欢在晴日里慢行,看影子在脚前脚后拉长又缩短,像时间的刻度;也喜欢雨天窝进沙发,毯子裹住身体,看屏幕里的故事起承转合。

人就是这样,一边把生活爱得深沉,一边又和它扭打不休。
我从不敢轻易定义自己。定义是钉子,会把人钉死在某个框子里,而我还想留一口气,松松快快地呼吸。我只能说——好的那个是我,坏的那个也是我。前路看不清,回望却清晰得让人心慌:那条来路,弯弯曲曲,好像一眼就看到了头,平庸得让人不甘。
所以我讨厌自己。在那些瞬间——当我再次犹豫,再次退缩,再次说出言不由衷的话,再次把勇气咽回肚子里。可我也在另外的瞬间里,一遍一遍地爱着自己:爱那个深夜里还亮着灯写字的自己,爱那个笨拙地、固执地、不肯放弃地理解这个世界的自己。
因为我终于明白:这副皮囊里跳动的,自始至终是同一颗心。厌恶也好,喜爱也罢,它都在那里,不增不减,不逃不避。

人不能带着怨恨活下去,这话我懂。可奇怪的是,真正拖着人不肯坠落的,偏偏是那点不甘与怨恨——在最撑不住的时刻,它们像一根细细的绳,勒进掌心,疼,却拉住了人。于是咬着牙,又走了一段。
怎么办呢?该为哪些瞬间活着?该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哪条路才通向答案?未来又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唯一确定的是——有些瞬间,什么都不必想,什么都不必争。只要一抬头,恰好看见一朵云停在窗前,蓬蓬松松的,像什么心事都放下了。那一刻,我就觉得——
活着,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