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乌鞘岭下
乌鞘岭下那匈奴村落竟是与漠南王廷形成了强烈反差,漠南的风水刁蛮,风沙袭人——如此,那些匈奴人似乎都活在无止尽的死寂与防备之中,即便一时间歌台暖响,内里却是冷袖凄凉,便似伊稚斜杀死军臣单于那一夜,他对他的兄长倾诉小时一同策马猎兽,恣酒惬意童话般的场景,那涂了鎏金漆彩的斟酒壶,里面一半盛着烈酒,另却是比砒霜起效更迅猛的,毒酒。像极伊稚斜对他兄长军臣单于的感情,爱恨参杂,最终却是恨意占了上风——他的兄长便如此亡于一场醉生梦死的谎言之下。
煦风,暖阳,草甸,面前的温馨似一把钝刀割裂着他的心,善恶就在一念之间。
如凌迟一般,那把钝刀最终是划烂了他的善良——如一张半黑半白的纸,那洁白的一半被钝刀刮蹭,撕扯,却没有因此消失,只是他眼中的明亮逐渐黯淡了下来,他不知何时自己能在杀人时忍住内心那一丝波澜——他本不该这样的,他理应屠了这整只村落,无论男女老少——理应在陛下面前恣意的述说着自己的战果,在朝廷中碾压那些曾诟病自己的官吏。
天空忽的变阴沉了,本是清澈的细雨在他眼里却是伴随着绝望哀嚎的血水。


“一个不留。”
少顷,他又道,“杀掉青年力壮的男子,不要波及…”他的声音由盛转衰——为何会有半刻的迟疑?他棱角分明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却不是因对美色的贪恋,那是对自己人性的拷问,是斥责,是对军功的渴望,是他无法抵抗内心纠结的无奈。
马蹄声与冷刃交锋的声音划破了长空,那罗延麾下士兵少得可怜,亦无甚么精锐之卒,也许是因那畜生原想以村民老弱为肉盾,自己可趁机逃了罢。
但霍去病非要将他的首级斩来置于朝堂之上,让那些弱不禁风状如嚼舌妇人的文臣都看看,什么叫血性,什么叫所向披靡,一往无前。
“先捉浑邪王,别让那畜生逃了。不要兴师动众,三名士兵随我来。”
霍去病向来是不喜饮酒寻欢的,亦无法理解匈奴人,作为一支游牧民族,天地为家,却是若此之松弛,仿佛是与世间隔绝,只寻他们那一方悠游。
乌鞘岭下的匈奴王廷虽比不得漠南处华贵,地板上却亦是铺满了泛着野性气息的兽皮,拂之有些许喇手的,那野兽的头颅竟那般悬于王廷的顶棚上,虽只剩空骨,却总觉那野兽的灵魂从未脱离过躯体,一直缠绕于房梁处,瞧之不免让人毛骨悚然。
——乌鞘岭地属高原,山脚下的村落终究还要受着阴冷的贼风,刮在人脸上若刀割般的。草原上的人惯是喜嗜酒的,无谓自律,无谓礼教。若是在未央宫内,那斟酒的杯盏是一尘不染的,酒液是无可能溢出一滴的,即便再贪杯也绝不能饮过三盏,九五至尊亦如此。而匈奴则不然,他们不为封建礼教所束缚,他们肆意,无拘无束,放浪形骸,即便是将酒液挥洒于草原上,那是对长生天的供奉,烈酒遍布之处所生长的万物,皆糅合着他们的血液——他们的生命。
而那罗延此刻便窝掖于一张自大汉掳掠来的金丝楠木所制之塌上,中间披了层狐狸皮大氅,毛色光顺柔滑,却难掩那直冲颅顶的骚臭味。但那罗延是丝毫不在意的,他因常年嗜肉而变得肥胖的身体便如此摊于榻上,面容是村红的,想必是为积年冷风吹过所致的。
那罗延的双眼若细柳一般,弯弯的垂着,于旁生出了些许细纹,面颊上的肥膘若溢出来般,使双眸变得拥挤——像极了一头野狼撕咬猎物时透出的狰狞。
“哟,这不是汉王的走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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