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称《正俗歌为陈媛作》,是清代长洲文学家宋景卫创作的七言古诗,以旌表未婚守贞、殉夫明志的烈女陈媛为原型,反映清代礼教对女性道德规范的强化。
宋景卫,长洲人。诸生程树聘室。
《正俗歌为陈媛作》
清宋景卫
【原文】
礼义廉耻四维立,纲常名教万古植。
无愧于口无愧身,无愧于身尤汲汲。
妇人再醮知身污,若乃未婚心每惑。
一身那可容二心,心失谁云身不失。
【译文】
礼、义、廉、耻这四维得以确立,纲常伦理与名教礼法才能像树木一样,万古长青地植根于世间。
言行举止要无愧于心、无愧于身,即便已经无愧于身体发肤,也还要孜孜不倦地修养德行。
妇人如果改嫁,就应当知晓自身名节已经蒙受污损;若是还未成婚,内心就常常容易被外界的诱惑迷惑。
一个人怎能容下两种心思?内心若是失守了道义,又怎能说身体的操守还能保全呢?
【原文】
卓哉陈媛毓名闺,五经先生兰芽茁。
习礼明诗幼字林,桃夭未赋所天卒。
烈女不肯更二夫,相从地下寻灵匹。
见者哀号闻者悲,大吏上言采访实。
【译文】
真是一位品格高尚的女子啊!陈媛出身于声名显赫的书香门第,就像芬芳的兰草生出茁壮的嫩芽,自幼便跟随精通五经的先生学习。
她年幼时就研习礼仪、熟读《诗经》,还勤于读书识字;可惜的是,还没等到缔结姻缘、吟出《桃夭》那样的婚嫁诗篇,她的未婚夫就不幸去世了。
这位贞烈的女子坚决不肯再嫁他人,决心追随未婚夫于九泉之下,寻觅相契的灵魂伴侣。
见到她这般举动的人都忍不住哀哭号啕,听闻她事迹的人也都心生悲伤。地方的高官将此事上奏朝廷,经过实地寻访查证,她的贞烈之名被核实。
【原文】
旌门表墓伫恩荣,文人诗歌盛缃帙。
嗟予抱璞称未亡,传闻益觉心凄恻。
闲尝读书考《五经》,管窥《易》象参彖翼。
男女暌而其志通,已字未娶可推测。
【译文】
朝廷准备为她旌表门闾、修缮坟墓,颁赐恩荣;文人墨客也纷纷作诗撰文,将她的事迹收录在典籍之中,使其流传后世。
可叹我空怀纯真的品性,却如同守节的寡妇一般,听闻陈媛的事迹后,心中更是生出无限凄恻。
我闲来也曾研读五经,以管窥天般地探究《易经》的卦象,参详彖辞与翼传的深意。
《易经》中说,男女身份有别,但情志却能相通;从这个道理推测,那些已经订婚却还未迎娶的人,理当坚守盟约。
【原文】
坤道含章利永贞,从一而终恒其德。
苦节悔亡不节嗟,安节之亨甘节吉。
人心道心辨《尚书》,精一微危中允执。
动罔不凶德二三,终始惟一臻厥极。
【译文】
大地的法则是蕴含美德而不张扬,利于长久保持贞正;女子应当从一而终,恒久地坚守自己的德行。
坚守节操虽然会经历困苦,但最终悔恨会消亡;若是不能坚守节操,就只能招来世人的嗟叹。安心守节会迎来亨通顺遂,甘愿守节则能获得吉祥美好。
《尚书》中阐明了人心与道心的区别,要做到精诚专一,明辨细微之处的危险,坚守不偏不倚的中正之道。
若是心念动摇、德行不专,行事就没有不招致凶险的;只有自始至终坚守本心、忠贞不二,才能达到道德的极致境界。
【原文】
忠贞世笃缅家声,无忝尔祖躬自饬。
《诗经》三复《柏舟》篇,髧彼两髦我仪特。
斯人去也矢靡它,勿匿初心矢靡慝。
在室自誓首共姜,圣人取为后世则。
【译文】
忠诚坚贞的品性,是世代相传的家风,要缅怀家族的美名,不辱没祖先的声誉,躬身自省、严于律己。
反复诵读《诗经》中的《柏舟》篇,诗中 “那个两鬓垂发的少年,就是我认定的夫婿” 的誓言,格外坚定。
诗中的女子在丈夫离去后,发誓绝无二心;不要隐藏最初的本心,要立下誓言,不生丝毫邪念。
还未出嫁的女子,要以古代的共姜为榜样,她为坚守盟约而自誓不嫁,圣人将她的事迹收录在册,作为后世的楷模。
【原文】
郝邹诸儒阐说殷,死同穴而谷异室。
柏舟齐女中垒编,乍至城门卫赴急。
保母请还置罔闻,竟入持丧帙卫国。
凡未适人许嫁矣,《春秋》经传标特笔。
【译文】
郝、邹等诸位大儒,对此事的阐发十分详尽:夫妻应当生死同穴,即便是安葬在山谷之中,也不能分葬在不同的墓室。
《柏舟》一诗中那位齐国的贞女,其事迹被刘向编入《烈女传》;她刚到城门时,恰逢卫国遭遇危急之事。
她的保母请求返回,她却置若罔闻,最终毅然入城,为卫国主持丧事。
凡是已经许嫁但还未成婚的女子,《春秋》的经与传中都用特别的笔法记载她们的事迹。
【原文】
僖公九年书伯姬,何休《公羊》洞经术。
字而笄之待成人,系属于人养贞一。
明与未字之女殊,《原贞》援引曝书集。
女而不妇贞为行,盲《左》、《谷梁》弗沿袭。
【译文】
鲁僖公九年记载了伯姬的故事,何休在注解《公羊传》时,深刻地阐发了其中的经学义理。
女子订婚加笄之后,等待长大成人,就已经归属夫家,应当涵养贞洁专一的品性。
这与那些还未订婚的女子,有着明显的区别,《原贞》一文引用《曝书亭集》的记载,对此做出了阐释。
女子虽未成婚,但坚守贞节就是她的立身准则,那些曲解经义的《左传》《谷梁传》的说法,实在不值得沿袭。
【原文】
共姬比例圣所褒,尧峰南畇说堪忆。
许嫁缨为《礼记》文,名以行媒遂相识。
两家斋戒告鬼神,台与终身不改革。
娶有吉日未成婚,夫死亦如婿吊泣。
【译文】
伯姬的事迹被圣人称赞,尧峰、南畇先生对此的论述,实在令人铭记于心。
《礼记》中记载,女子许嫁之后,男方会赠予缨带作为信物;双方通过媒人互通姓名,就此相识结缘。
两家会斋戒沐浴,祭告祖先与神明,这一盟约关乎终身,不可更改。
若是已经定下迎娶的吉日,却还未举行婚礼,未婚夫就不幸去世,女子也应当像出嫁的女子一样,为他吊唁哭泣。
【原文】
女服斩衰往夫门,未嫁服同已娶式。
妇人不二斩谓何,天不二耳《仪礼》悉。
可服可往明可从,爱人以德休姑息。
举世昧经谓过中,此旨不明道几熄。
【译文】
女子要身穿最重的斩衰丧服,前往夫家奔丧;未出嫁的女子,服丧的规格要与已嫁的女子相同。
《仪礼》中明确记载 “妇人不能为两个丈夫服斩衰丧”,这就如同天无二日、人无二君的道理一样。
既然可以为未婚夫服丧、前往夫家,那么自然也可以追随他而去;要用德行去关爱他人,切莫姑息纵容自己的软弱。
世间之人大多不懂经义,认为这样的做法过于极端,可正是因为这一宗旨没有被阐明,真正的道义才几乎断绝。
【原文】
人求尽伦安能过,五伦祇恐常不及。
由来夫妇比君臣,策名亦有未受职。
清风孤竹师夷齐,商朝未禄周耻食。
推观子弟事父兄,岂必一一亲颜色。
【译文】
人追求恪守人伦道德,又怎会存在 “过分” 一说?只怕在践行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五伦时,常常有所欠缺。
自古以来,夫妻关系就如同君臣关系一般,即便是还未接受官职,也应当坚守臣子的节操。
要以伯夷、叔齐两位先贤为榜样,他们不食周粟,隐居在首阳山,坚守着商朝的气节。
推而广之,子弟侍奉父兄,又何必一定要日日相见、亲见容颜呢?
【原文】
父子继绝或背生,兄弟前后或南北。
追思孝友自性成,非缘见面乃尽力。
朋从尚友及神交,宁须把臂投胶漆。
揆此可知妇与夫,性真相感当循率。
【译文】
有些父子一脉相承,却可能生死相隔;有些兄弟一母同胞,却可能天各一方。
追忆孝道与友爱的品行,是发自本性的举动,并非因为朝夕相见,才去尽心竭力。
与朋友相交,尚且崇尚道义、追求神交,又何必一定要携手并肩、如胶似漆呢?由此可以推知,女子与未婚夫之间,只要本性相互感应,就应当遵循道义的准则。
【原文】
殷情何必同衾帱,问名已定羞差忒。
当知勉义非溺情,身洁心安理亦得。
幼从父母最初言,初命是遵戒私昵。
不悖于理曰无违,许嫁之语由亲出。
【译文】
深厚的情谊,又何必非要同床共枕?既然已经互通姓名、定下婚约,就应当坚守初心,不容许丝毫差错。
要明白,坚守道义是对自己的勉励,而非沉溺于儿女私情;只有身心洁净、内心安宁,才能真正体悟到其中的道理。
年幼之时,要听从父母最初的教诲;要遵守父母定下的婚约,戒除私下的亲昵交往。
不违背事理的做法,才叫作 “无违”;许嫁的诺言,是由父母亲口说出的。
【原文】
弗亏其体弗辱亲,立志不渝贵在必。
夺则随亡不夺存,志不可夺命则毕。
愧存不若无愧亡,几希人禽谨出入。
守贞殉烈易地同,一心不二绝矫饰。
【译文】
不使自己的身体蒙受污损,不使父母的名声受到羞辱,立下的志向要坚定不移,贵在矢志不渝。
若是婚约被外力强行拆散,那么名节也会随之消亡;只要婚约没有被拆散,名节就能得以保全。志向不可被剥夺,而生命终有尽头。
与其心怀愧疚地活着,不如无愧于心地死去;人与禽兽的差别,就在于这细微的一念之间,一定要谨慎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无论身处何种境遇,坚守贞洁、为国捐躯的志向都是相同的;要做到一心一意、忠贞不二,杜绝任何虚伪矫饰。
【原文】
卓哉陈媛大节章,浩然正气两间塞。
伤悲自署望门寡,门在望矣未许即。
既云寡矣难再双,兹言至正非偏刻。
鹄甘独宿歌三年,鸩告双飞媒一逼。
【译文】
品格高尚的陈媛啊,她的大义得以彰显,浩然正气充盈于天地之间。
她悲伤地自称为 “望门寡”,未婚夫的家门近在眼前,却终究没能踏入。
既然已经称得上 “寡”,自然难以再嫁他人;这句话说得十分公正,绝非偏激苛刻之语。
她就像孤鹄一般,甘愿独自栖息,为未婚夫守节三年;即便有媒人前来逼迫她改嫁,她也始终坚守初心。
【原文】
遂将性命付轻绡,仅留心事传遗墨。
视死如归岂博名,舍生取义宁图逸。
惟媛家学《五经》明,察于伦理昭作述。
天经地义古今垂,永永幽光争皎日。
【译文】
最终,她将自己的性命托付于一缕薄绡,以身殉节,只留下生前的笔墨,诉说着她的心事。
她视死如归,岂是为了博取虚名?她舍生取义,又怎会是贪图安逸?
只因陈媛家学深厚,精通五经,能够明察人伦伦理,继承并弘扬了先辈的德行。
这样的天理道义,从古至今都为世人所推崇;她那永不磨灭的光辉,足以与日月争辉。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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