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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之歌一
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动物。我会告诉他是蝙蝠。蝙蝠既非飞禽亦非走兽,而是飞兽。它们在白天与黑夜交接的时间里出没,依靠超声波定位,在空中轻轻掠过,张着血红的大口,捕杀蚊子。它们不依靠视觉行事,视觉对于它们大概是最不可靠的感觉。小时候,傍晚时分,我喜欢独自一人站在屋檐下,全神贯注于瓦片间的某个缝隙。蝙蝠经常在瓦片间的缝隙里做窝。它们对窝的要求很低,只要能躲避阳光和雨水,足矣。省事,冷暖自知。我喜欢捕捉它们从窝里飞窜出来的瞬间,像跳伞者一样从窝口扑出来,自由落地,在空气里下坠。这个过程极短。极短的停顿之后迅速张开上肢,用力拍动起来,然后像神灵一样无声无息地飞往被晚霞染红的天空下。这一系列的标准动作堪称完美。我常为它们这一连串的动作着迷,百看不厌,总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直至眼睛发干、流泪。然而,并不是每次都能如愿,因为天色越发暗沉,最后只能勉强看见一只黑影疾驰而去。从那时起,我渐渐对人的视觉这东西有了些许怀疑——没了阳光就看不清事物的全貌。让我对人的视觉产生怀疑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爷爷。他的眼睛在我尚未记事时就坏了,往后二十多年直至生命尽头都是活在想象里。我听他讲起过那次意外。那年正处农忙时分,生产队任务繁重,作为生产队长的他每天要带头劳作到很晚。出事的那晚,生产队正在社场上脱稻谷。稻子是白天从地里收割上来的。沉甸甸的稻谷连着枝,一捆梱横摆在地上,抽去麻绳,垒成一个高三四十厘米宽两三米的大环圈。在没有脱谷机的年代,耕牛成了最可靠的动力。他站在大环圈中央,手里牵着牛绳,老水牛就在稻子上一圈圈地走啊走。每踩一脚都能听到稻草发出吱吱吱的碾压声,每踏一步就有稻谷从枝杆上纷纷脱落。天渐黑,人已乏,老水牛累得口吐白沫。那天忙到晚上八点多,总算完成全部的脱谷子工作。他牵起老水牛朝场边的墩石走去,打算把水牛先拴好再回去跟大家梳理谷子。疲惫的老水牛一直在摇头晃脑驱赶蚊子,两支黑铁一般的牛角在夜空中挥舞。当他弯下腰去扎牛绳时,粗糙的牛角正好从他的左眼球摩擦而过——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原本孩童时期右眼就已因眼疾坏掉了,这几十年来仅靠左眼看世界,现在这只左眼也废了。在经历了几个月的寻医问药未果之后,爷爷接受一个铁的事实——今后要做个百分百盲人啦。奶奶用细长的山竹子给他做了一根导盲棍。在根导盲棍的陪伴下,他尝试走出家门,不出半年就独自逛遍整个村子,甚至能摸索到邻村去跟同龄人学唱民歌。乡里乡间的线路图早已在他的脑海里了,看来视觉给他冲击就是比我多了一根导盲棍而已。当然他也无数次走错回家方向,或走向长满仙人掌的犄角,或走向荆棘丛生的坟地,但凭借碑记一般的记忆,最终他都能摸回到家里。二十年如斯,直到二十年后中风,就再也走不动了。我曾经无数次在梦里与他对话。“爷爷,你埋怨过吗?”我问。他没有回答我。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问,但那是在梦里发生的,我把控不了。我猜想他不回答的原因,大概答案就介于是与否之间。想来也是蹊跷,被自家的老水牛擦坏眼睛——这是多么小的概率,擦坏了的还是最后一只有视力的眼睛。老水牛那时候在驱赶蚊子,不能怪它。它干了一天的活,它太疲倦啦,没注意到主人身体在靠近。要怪就怪那些蚊子,那些贪血的小家伙,总是在傍晚时分出没,袭击一切牲畜。“那些该死的蚊子,得有东西来收拾它们!”我在梦里发狠话。有一段时间,我半夜失眠,眼睛极度疲惫,但精神仍然亢奋的状态,感觉生不如死。几度努力无果之后我点根烟走进浴室,一边抽烟一边睨视镜中的自我。在昏黄的灯光下,渐渐怀疑镜中人的身份。透过那张麻木的脸我看不到任何东西,然而当我眯起双眼,感觉自己好似一只蝙蝠——浑身开始疯狂长毛,手臂、腋窝以下的皮也开始向两侧生长,伸长,连成一片。噢!胸前那颗心也在加速跳动,跳得比平时更有力,有节奏地往外泵出血,流经大脑,又巡回到心脏。想象着这些令我略感欣慰。那一刻我意识到我的灵魂还安放在身体的某个角落里。三月底,正当万物苏醒的时候,我辞掉票务公司的工作。乏味单调的生活一下子离我而去。在票务公司当了半年的电话推销员,让我攒到一笔小钱,虽说不多,但这辈子我还没见过这么多钱。我打算在下一份工作开始前好好用掉这笔钱——这辈子有的是时间工作。下一份工作的收入应该也能确保我的日常开销,然而却必将是另一个虚谷,同样需要消耗我的青春和蚕食我的灵魂。我是一个很多年前就被某种莫名其妙的念头抓住的人。那种莫名其妙的念头告诉我,终归有一天我要消逝在这个星球上,或早或晚。如此说来,我确实不是个忠诚员工,而只是个匆匆赶路人。我只想着一有机会就独自出来觅食,像蝙蝠一样,冷暖自知。话题回归到钱的问题上。嗯,那笔小钱还完整地存在我的卡里。我不准备把钱花在酒吧K房或是迪厅。以前这些地方是我寻找温情和自我遗失的避难所,现在我已没有去那里的欲望了。我并没能从这些地方收获过一点点的温暖,相反却是收获了不少鲜花和粪便。同样,我对食物的要求很低,能填满肚子就行,所以现在这笔小钱好似废纸,让我有机会短暂当了一回守财奴。一天傍晚,我到住所不远处的路边小摊要了一小份蛋炒饭。我已经饿了一整天了。人闲下来就黑白颠导,致食欲下降。我只点最小量的,四块钱一份。坐在摊位边勉强吞咽完后我给摊主递了一张一百块。摊主见是一张红大头就开始抱怨起来,表情难看。什么今晚生意不好啦,恐怕没钱找你啊。他一边说着一边翻找身上所有的口袋,总算凑齐九十六块散钱。我伸手接过来。那是一叠一块两块钱凑起来的纸币,软绵绵的。那一刻我感觉手里捏着一只巨大的毛毛虫,正散发一股混合了油烟和铁锈的味道。我浑身鸡皮都起来了,差点没把刚吃下的炒饭都呕出来。这就是钱臭味?正当我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另一个念头抓住了我——逃离!立马逃离这座城市。我突然兴奋起来,吞了一口口水,问小摊老板现在是几点钟。他大声地说应该是十点左右。他好像是耳背,我大声说谢谢,声音响彻云霄。摊主被我这不合时宜的一喝,僵在那里,手中的铲也忘记舞动了。周围正酣吃的人们也刷刷地抬头看着我,像一群受惊吓的土拨鼠。我尴尬非常,赶紧往家的方向快步走去。我隐约听到身后有人低声说话。一个声音问:“这人怎么啦?”;另一人声音说:“这是个神经病!”回到住处,我快速收齐常用的生活物品:牙刷、黑妹牙膏、米色毛巾、洗浴用品、换洗底裤、两条牛仔裤、条纹毛衣、外套、傻瓜相机,统统装进旅背包包里。终于有机会再次使用这个大家伙了。我把背包斜跨在肩膀上,出门,下楼,在马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火车站。”我对司机说。二
在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我开始犯难了——去哪里呢?借着火车站的灯光,我看见一个小乞丐站在离我不远处。噢,对了,可以抛硬币来决定去哪里。我拿出一枚硬币。正面代表北方,背面代表南方。我用拇指高高弹起硬币,落到右手的瞬间我啪的一声合上左手。打开一看是正面——北上。那个小乞丐仍在定定地看着我,视线落在我手中的硬币上。嘿。我示意他过来。他扑通扑通地跑了过来,是个腿有点瘸的小男孩。他接过我手中那枚决定我“何处去”的硬币,转身又扑通扑通地走了。我拎起大背包,大步走向售票处。售票大厅灯火通明,照得我辨不出东南西北,一度以为自己到了天堂。天堂里有那么一个窗口,里面坐着一位身穿黑色制服的肥胖女人,神情冷漠。“去哪里?”她的神情依旧冷漠,唯一活动的部位就是她那两张厚厚的嘴唇“随便?”她身体开始蠕动,表情也跟着身体的蠕动而变化。“随便?自己要去哪里都不知道?”她问。那表情像是要吃了我。“噢,谢谢,”我说,“我先去看看,要是能上车,我再补票吧。”“脑子有毛病。”中年女人暗骂了一句。后面的三个字只含在嘴里又咽回去了。遇上我这号人,她估计是忍无可忍啦。我挎起背包直接奔向扶梯,把中年女人对我的问候连同她臃肿的躯体远远抛在脑后。已经来不及购买站台票了,只有先混上车再说啦。在走行廊道,我像游魂一样寻找去兰州的候车室。走廊两边塞了不少人的候车室,热气腾腾的。不久我在7号候车室找到了检票已经接近尾声的队伍。我坚决地加入。在检票口我背对检票员侧着身子往里钻。嘿!终于没能让检票员抓住我。我继续在人流中穿梭。门口的检票员机械般地查看旅人的车票。拥挤而错乱的人群像蚂蚁搬家一样涌向各个车厢入口。不容迟疑,我插进了人多拥挤队伍里。轮到我的时候我做出掏车票的动作,脸上挂着真诚的表情。检票员是个年轻的女子,她冷冷地对我说:“快点走,别挡住后面的人。”好吧。我利索地钻进车厢。我把大背包放在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不久,车发动了,空气平息了下来。突然没事可做,我从包翻出本书来读读。一本中英对照版《国富论》。这是我用来练习英语阅读理解能力的大部头著作。我把书翻到折页的位置,迷迷糊糊地读起来。The great commerce of every civilised society is that carried on between the inhabitants of the town and those of the country…看了一段英文又看看一段中文。不知过了多久,困酣绵绵,眼前一个个英文单词就是一滴滴摊开的水珠,让人感到眩晕。今晚的我太累了。我把头靠在车厢壁上,等待睡意来袭。当我醒来时,发现车窗外正下着小雨。很奇怪,苦苦寻找睡眠的我,在晃动的车上轻易就能睡着。拍打着车窗玻璃的雨滴,刚一落下随即被风吹向后边某个地方去。透过玻璃窗外面只是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算啦,不看了,反正向来不大相信视觉。心想大概火车正急驰在两座城市之间的郊外,知道这些就我就心满意足。我想继续看书,可是那本在我面前台子上的《国富论》不见了。我低下头在台子下寻觅,可台子下上除了一只只脚丫之外什么也没有。“你在找书吗?”对面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问我,她手里拿的正是我要找的书。“对不起哈,”她说,“趁你睡着下时拿了你的书。你现在要看吗?”“啊?噢,没关系,”我说,“你看吧,我现在不看。”这小妮子果然一点也不客气,继续读我的书。我琢磨不出这小妮子的年龄。她有一头黄黑相间的碎发,发梢刚好盖过耳朵,蓬松而错乱。一对金色大耳环在两个耳垂上布灵布灵地晃动。她一边看书一边不时用右手食指和拇指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框。那副蓝色镜框的眼镜重量一定不轻,压得她鼻梁微微发红。她如此专注于那本书让我感到无趣。我打算到抽烟区去抽支烟。我把背包拿下来,从里面拿出一包双喜。这时坐在对面的她终于动了一下。“可以是可以,”我说,“不过不能在这里抽,到抽烟区去吧?”这妮子总算舍得放下书啦。这时我才有机会扫视她全身。身材匀称,比例刚好。上半身一件米色紧身羊毛衫,一对骄傲的小乳房挺立在胸前;下半身一件蓝色牛仔裤套在两条修长的腿上,紧致的小翘臀在她转身时映入我的眼帘。在抽烟区,我给她点烟。她用双手笼住火苗,然后猛抽一口,像是饿极了的小孩。那一刻我看到她袖口露出来的两截白皙的手臂,肉眼可见的弹性,左手小臂上赫然躺着四条深深的疤痕,长短不一,像是精心雕琢的地平线。“是嘛,”我说,“这样会咬人的手表还是少带为好。”“是呀,”她说,“早就想把它丢掉咯,可又舍不得。”“嗯,明白了,”我说,“这是一块有特殊意义的表。”“哦,”我说,“所以不管怎么样到哪里都要戴着它。”那一刻我真想抽自己几个嘴巴,开了个尴尬的话头。我闭嘴不再说话,她也不再言语。我们自顾自地吸烟,身体依靠在车厢过道的两侧,四目相对。在微弱的灯光下,她的样子酷极了,表现出一种完全不在乎自己身处何方的怡然自得。好似谜一样,我完全坠入进去了。“男朋友一定很疼你吧?”我为了找话题,又挤出一句话。问完这话我又想抽自己嘴巴了。我可能是太久没跟人说话了,脑子里的话经过这张嘴加工就变了味。我早就发现自己这个问题了。“啊?”我对她的冷静表示惊讶,随即就明白了这话的意思。三
“别谢我啊,”我说,“吸烟有害健康。我这是害人啊。”“无所谓了,”我说,“想在哪下就在哪下。你呢?去哪里?”“天水。好地方啊!”我说,“黄河之水天上来,天水是不是因这一句而得名的呢?”烟雾绕绕间,我们就这样继续闲聊。小朋告诉我此次回家是为了探望出车祸住院的父亲。“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她说,“家人在电话里没说,只是要我快快回家。”看到她脸上掠过的忧伤,我不打算深入触摸她的痛楚。我吸完最后一口烟,她也把烟嘴掐灭。我们把烟屁股丢进钱嵌入车厢皮的烟灰缸里,一起往回走。过道狭小,有几个车窗敞开着。车厢里吹进来足可以把沉闷赶走的风,从她的身体流淌而过。淡淡的香味飘进我的心肺。我已经好久没闻到女人味了。回到座位,她继续看书,我继续发呆。这时有几个列车员在到车厢来检票。他们小心谨慎,逐个排查。旅客抱怨的声音此起彼伏。车窗外的世界此刻已是深夜。发出不满的是那些早已进入梦乡或者正要进入梦乡的异乡人。我才记起自己还没买票。很快,检票队员——个个全副武装到牙齿,已经站到我的座位边了。带头的年轻女子,架势十分威严。我递给她两张一百元。她利落地接过去,动作迷人又熟练。待检票队伍离去后,我发现小朋在望着我。飘然?我这是飘然吗?我不确定,我只是一个容易被念头抓住的人。我其实不喜欢东飘西荡,但我又想做个自由人,自食其力,自给自足,自知冷暖。我不想打工卖命,我只想写作。我喜欢写作,可是我的文笔好似我的人,一如既往地了无生气。现在我打算认命了。我打工赚了点小钱,我想外去看看,看看有蝙蝠掠过的天空。这是我脑子里的唠叨,这唠叨跟随我好几年了。这唠叨让我彻夜未眠,辗转反侧,精神衰弱,痛苦难当。小朋终于说困了。我开玩笑说好吧你睡吧我来替你守夜。在我老家,守夜和守灵是一个意思。我的情商让我用这么不合时宜的玩笑跟她开玩笑,所幸出于不同地域风俗习惯不同,她并不知道这个玩笑背后的另一层含义。她把头垫着遮窗的帘子,身体缩进角落里,很快就进入梦乡。我从没见过这么安详的睡态,婴儿一般。或许我也曾经这么安详入睡过?或许有过吧,我不知道,不过现在的我是如何也做不到了。在她睡眠的时间里,我拿过《国富论》接着读。The inhabitants of cities and towns were, after the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not more favoured than those of the country…这本中英文对照大部头我已经读了十遍八遍了,到处涂涂抹抹,污痕累累。我想学好英文,企图有一天能派上用场,但到今天为止我压根没机会和一个鬼佬说过一个鬼字。没机会就没机会吧,那就当做一种对抗无聊时间的工具也好。这么着,我反反复复读这本书。突然想到亚当·斯密,《国富论》的著者,他终身未娶,一生与母亲相依为命。这是怎样的人生啊?我当然不会知道,任凭我怎样猜测怎样翻遍史料也根本不会知道,因为我不是亚当·斯密。即使我是他又真能读得懂看得透他的人生吗?这是个不确定的答案。突然感到人人都是不可捉摸的,包括我自己,活着就是被误读,从母体里蹦出的那一刻开始就走上了被误读的道路,被他人误读,同时也被自己误读。还是谈回亚当·斯密吧,我所知道的仅仅是他那看似柔弱的个体散发出的巨大能量。《国富论》成就了他,而亚当·斯密四个字变成了《国富论》封面上的符号,变成了附庸。我们最终都将变成灰,变成土,变成雨后溪流中的淤泥,变成草根,甚至变成短促的回声,在空间里飘散。不过不用担心,那个时候我们都已经死好久了。一个一个念头在我脑子里蹦出来,就像脑子里装有一部高速运转的问答机器一样,一个声音问一个声音答,直到能源耗尽,零部件发烧滚烫。一个声音答:“绝对不可以!如果不死,那么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存活了几千上万年的家族或者部落,那将是一个灾难。一句话,人若不死,人类也不配存在。”“我哪里知道啊!有的说人死了上天堂,有的说人死了去地狱,有的说人死了还会再来。估计都他妈的在扯淡!人死了就什么都不是了,灵魂被终结,肉体干枯腐烂,最终变成泥土变成灰变成空气,哪儿来还得哪儿去。”我发现自己的视线不是在书本上。我总是轻易就走神。凌晨时分,小朋还没有醒来。这时火车开进一个小站。小站名字我已想不起来,连同身边座位上的乘客,他们是男是女都不记得了——他们总是出现了又消失了,每次在停车开车之间总是换了别人,不变的惟有我,还有眼前这个熟睡的女子。窗外的天空微微泛白,这点泛白宣告马上要由太阳光来接管小站的照明工作,而灯光可以准备休息了。火车继续往前开,天一点点亮起来。突然发现有一只蝙蝠掠过,我欣喜若狂,趴在玻璃窗上,双手拢着双眼。可很快蝙蝠就被火车远远地甩在后边,那里是我视线永远也到达不了的地方。火车继续往前开。轨道两旁是田野,远处还有是黑乎乎的大山。这时,我的烟瘾又犯了。我打算离开座位到抽烟区去,可是熟睡的小朋双脚阻挡了我的出路。我只好轻轻把脚抬高,越过的时候我脚尖还是碰到了她的小腿。她睁开眼睛看着我,意识朦胧。“你要去哪里啊?”她问。那样子好像亲密的人要从她身边永远离开一起。在抽烟区。我给她点着了烟。我们离得很近。这时她已摘下眼镜,眼圈显得很黑,眼眸有些迷离。“嗯,看得清,”她说,“鼻梁、耳朵有点痛,还是摘了舒服。”“戴眼镜耳朵也会痛啊?”我说。目前为止我的视力还算正常,因此完全体会不到戴眼镜的苦楚,以为最多是压着鼻梁。“哪儿痛?”我问。我撩起她耳根边上的头发,手指触碰了一下她耳廓后边雪白的肌肤,异常冰冷。我承认这个动作是多余的,有着故意的成分。这是目前我对她做的最大胆的举止了,我得为自己的唐突找个缓冲的机会。“哪里哪里,”她微笑着说,“耳朵太大了,摆头时感觉沉甸甸的,累赘。”“我可是相当认真呢,”我说,“小时候听我奶奶说的。”“这是我一年多以来抽的第二支烟呢,”她说,“你这家伙还真是在故意害我。”她把故意两个字咬得很重。我知道她压根没有怪我。我只是笑笑,不打算回应她。我们继续吸烟。抽烟区由于不透风,空气沉闷,她一边猛吸烟,一边慢慢卷起左手的袖子,不经意地用右手抚摸了上面的四道伤痕。其实我早已确定那不是什么表链划伤留下的伤疤,这四道上横分明是经过精心雕琢留下的。“不打算跟我说说嘛?”我把视线移到她的左小臂上,然后望着她的眼睛说。我们四眼相对。我知道她正在思量我的程度。此刻我的眼神十分坚定。太阳已经出来了,阳光透过车厢的玻璃窗斜射进来,远处开始出现光秃的大山。车厢里,抽烟区,一场压抑已久的倾诉向我扑来。四
九岁的小朋望着窗外。窗外的天空残白又陌生。她从很远的村子转学到这里来。原先所在的小学,由于或辍学或转学的学生逐日增多,最后只剩下十来个不同年级的孩子。当最后一位老师实在受不了这艰难的日子离开后,学校关闭了。这十来个孩子就转移到这所邻村小学来了。虽说是在邻村,路途却一点也不近,回来要走四五个小时的山路,期间还要越过几道大坡。十来个小学生每天早出晚归,中午就吃自己带的盒饭,窝窝头马铃薯配咸菜。今天是小朋转学来的第三天。课堂上,脸型瘦削的语文老师用口音很重的普通话在讲述刘胡兰的故事。小朋可能太疲惫了,一个字也听不进去。课后,一群同学向她的课桌围了过来。对她指指点点。她只是低着头,不敢面对这群生面的同学。“快来看呀,小桂的姐姐。”一个黄毛同学在嚷嚷,围观的同学发出阵阵笑声。那位叫做小桂的男孩子豁地从座位站起来,穿过人群,来到她的课桌前。在同学们的起哄声中,叫做小桂的男孩用力猛推了一下小朋的课桌。她的胸口就被前后的课桌挤得不能动弹。她强忍着疼痛,把头越沉越低。“她才不是我姐姐,我的姐姐们在家里。”叫做小桂气愤地说。“她就是你姐姐呀,”小黄毛故意扯着嗓门说话。“我妈说你有个姐姐刚生出就被卖到山那头的村子去了。”“她就是你姐姐呀,你看你们俩长得多像,一样的眼睛,一样的嘴唇,一样的额头。哈哈,快来看呀,小桂的姐姐。”还没等黄毛男孩子喊完,小桂冲上去对着他的脸上就是一拳。两只瘦猴子就随即扭打成一团。闹哄哄的男声女声和撕裂的空气混杂在一起。小朋感到一阵晕眩。小黄毛说的没错,她确实是小桂的姐姐。这是她后来才知道的事实。她在出生后记事前就被父母送给(不是卖)一个远房亲戚的亲戚。连续生了四个女儿,对母亲来说是不幸的,对最后一个雌性生命(女儿)来说更是灾难。她刚从母体掉落就被选中,被卖也好被送也罢,反正要为后来的雄性生命腾出空间,作为传宗接代的一件祭品。母亲可以硬着头皮继续充当生殖工具生下去,一条诡异的人生大道却已在她的面前摊开。从小到大,周围所有的人都在窃窃私语,似乎传递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然而等她从她们身边经过时,却发现已经风平浪静,迎接她的是一束束可掬的笑容。那天放学后,小朋和同村的孩子走在回家的山路上。她走得很慢,脑子里回响起黄毛的喊叫声——被卖到山那头的村子。这句话就像往山谷里大喊一声后接踵而来的回响,峰回路转,像小绞刀一样扎进她的小心脏。她感受到从来没有过的激烈心跳。她走得很慢。同行的其他孩子脚步轻快,像一群疲倦后的鸟儿,都想着快快归巢。夜幕降临时,鸟儿们已经把她远远地甩在后边。周围的大山黯淡、冷漠,最后只剩下她一个人走在山路上。小朋到底是怎么了?她害怕回家,害怕那小男孩的话被证明是事实。若是事实,那她之前所有的记忆都根植于一个谎言上。谎言好比废墟。她每向前迈出一步,就感到话离被证实近了一步。当她离村子只有几百米的时候,恐惧感达到了极限。就像把铁丝反复拗来拗去,达到承受的极限就会折断一样。这时,她的脑子里有某种东西当啷折断的声音传出来。她突然转身疯了似的跑起来,耳边只有风声。。她不知跑了多久,跌跌撞撞。突然一个凸起的土墩把她给绊倒了。她重重地摔在小路上,顺势滚落到路边的深沟里。头撞到了沟岸,她昏了过去。她就像只煮过的虾一样蜷曲在深沟里。等她再次醒来时,周围的大山暗黑如漆,几颗星星点缀在黑黝黝的苍穹下。远处=传来野狼的嚎叫声。她感到极度的饥饿,寒冷侵袭了她的每个毛孔。这个时候,恐惧对她来说还算是恐惧吗?算不得什么了。饥饿感和寒冷占据了上风。之前担心的促使她长时间奔跑的那些念头现在变得无足轻重了。她只想赶快回到家。借着微弱的星光,她摸索着从深沟里爬出来。头部,背部隐隐作痛。她顾不上疼痛,迈开了脚步。冥冥之中突然来了某种力量,她觉得自己身体慢慢变轻。她走得很快,一路朝着家的方向。远远的,她看到家里灯火通明。她猜想那个小院里还有人在等待。眼泪不自觉地从眼眶里涌了出来。当她出现在院子的柴门口时,邻居们哗然一片,接着很多黑暗的身影向她围了过来。冷却下来的人们开始对她的夜归议论纷纷。她一句话也听不进去。这群大人就像院子里那棵桃树上偶尔来歇脚的鸟儿,唧唧喳喳,每一个声音都好似一样,却永远不懂它们要表达什么。在这群鸟儿议论声中,小朋企图溜进自己的房间。一只大手抓住了她,是父亲(这个人就是父亲?)粗厚的手。啪,一个耳光,还是父亲那只粗厚的手。“小破鞋,你死哪里去了?”父亲像山里的熊一样怒吼。“呀,孩子回来就好,打孩子做啥!”一只鸟儿赶紧飞过来劝解。“浪费我五袋麦子!”父亲说。(五袋麦子?这么说,当初既不是送,也不是卖,而是用最原始的物物交换——用五袋麦子交换回一个女儿?)“呀,快别这么说,孩子听得懂的!”一只飞来劝说的鸟儿制止父亲继续说下去。怒火中烧的中年男人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可是为时已晚。他僵在那里,鸟儿们顿时停止了讨论,整个院子的空气被凝固了。小朋从中年男人手中挣脱,默默地走向自己的房间。小朋把房间里的蜡烛掐灭,眼前陷入一片漆黑。她来回走动,房间里空间并不宽敞,但由于熟悉,身体并没有撞到床脚或椅子上。在黑夜中飞行的蝙蝠是不会撞上悬崖峭壁的。过不了多久,院子里的灯熄灭了,鸟儿们已飞回各自的家。不一会,隔壁的房间传来大人躺下的声音,沉重的身体压得床板吱吱作响。小朋想起了更小的时候,比她大七岁的哥哥从外面捧回来的两只刚出生的小老鼠。小老鼠遍体血红剔透,小眼睛还没睁开。她记得她当时喜欢极了这两只小老鼠。生怕它们受冻,她和哥哥用旧布和棉花把它们包起来,放到衣柜的角落里。她和哥哥一整个下午都很兴奋,不时跑进房间打开衣柜看小老鼠的睡眠状。第二天这两只小老鼠竟然死掉了,不知道是冻死还是窒息而亡。为什么在这个多事的时刻反而想起那窝小老鼠来呢?小朋在黑暗里踱着步子。她想起来了——那两只小老鼠醒着的时候喜欢拱来拱去,一边发出吱吱的叫声——跟此时隔壁传来的声音是一样的,是相似的声音把两个相隔遥远的场合联系在一起。那两只小老鼠终究还是死了。现在回想起来,小朋感到深深的内疚。她好想再为那两只小老鼠再做点什么——愿望极其强烈,可一切如今都是徒劳。它们原本就不属于她的世界,她和哥哥强行把它们拉进来,结果是给了它们死的命运。她意识到她现在要做的只能是救赎——然而救赎什么呢?各种念头缠绕着,捆绑着抛向她。救赎两只小老鼠吗?为时已晚;救赎自己荒谬的命运吗?于事无补。小小的她从来没有这么矛盾过。她在黑暗中摸到了自己的书桌,桌面上有一个铁皮小笔盒。她打开笔盒,从里面拿出一把塑料柄小刀子平日里这把小刀子是削铅笔用的。她打开小刀子,对着自己的左手小臂划下去,一刀又一刀。黑暗中,有一股腥味扑鼻而来,那是血液的味道。五
小朋突然说口渴,那时我还沉迷在她的童年往事中。她大概是烟抽多了,喉咙发干——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抽了半包烟。我也感到喉咙发干。我提议到餐车去喝点东西。餐车里,人并不多。我们找了个桌子坐下。厨师打扮的女服务员过来问我们要点什么。我问她有什么喝的,她说只有啤酒。小朋还没等我征求她的意见就对服务员说来两瓶啤酒。我问她大清早的开喝啤酒好吗,她说就光喝啤酒好了。我转头对服务员说那就来两瓶冰冻青岛啤酒。服务员领意离开。我注意到其实小朋的脸上表情一直没有放松。好在冰冻啤酒很快就端上来。我们也不用杯子,人手一瓶对喝起来。她大概还沉浸在过往里,喝酒的样子很猛,那完全是把啤酒当水喝的。我也不甘落后。酒瓶很快就见底了。“嘿,你好,再来两瓶。”小朋对坐在不远处小心翼翼剪手指甲的服务员说。附近几个客人不时扭头朝我们的这边张望。我们并不在乎。每人两瓶啤酒下肚后,一种看似脆弱的温情在餐车客人的烟火中忽隐忽现。这曾是多少年来我努力追寻的一种感觉,后来这种感觉再也没有出现过。我变成了麻木不仁的人之后,对身边的一切失去了感知,或者说,没有多少事能引起我的兴趣。有时候,我为自己这样的一种冷漠状态略感恐慌,生怕自己最终也不过是一具世间俗物,变成鞋帮子或石头一类的东西。然而此刻,我觉得一切都不过如此,都可以忽略不计。这明显是酒精的好处,因为我明白往日的我并没有潇洒到一切都无所谓的地步。我渐渐感觉肚子里似乎有个气球在不断充气,身体开始轻飘飘的,缠绕着诸多思绪,眼看就要飘到列车窗外的大好阳光里。好在,小朋把我拉回了车厢里。她的手指触碰了一下我的手背,一种比啤酒更为冰凉的感觉通过血管传到了我的心里。她又笑了,笑得很美。就这样,在开往大西北的列车上,一对陌路男女,在大清早对干啤酒,一瓶一瓶。我们决定就这样喝下去,直到喝不动为止。列车正爬行在阳光里,窗外是一些破旧的城镇,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面前有位相识了一段旅程的女子陪我喝酒,这就足够了。暂时我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她身上,特别是六瓶啤酒下肚后,我已经视野迷糊了。肚子里的气球越胀越大,我想去卫生间。小朋说要陪我一起去。我嘴上说自己还行的,脚底却有些打滑了。本来我就不是酒桶嘛。于是同意她陪着我。她脸色已经微红,表情已然放松,显然她已经到了醉的边缘。酒后由女子搀扶着可算是一道独特的风景,身不由己的我已经到了顾不得那么多的地步。此刻的我还在脑子里寻找那位第一次在我沉醉后搀扶我前行的女子,可相应的记忆已被岁月密封,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不管了,此刻的我身边有这位叫做小朋的女子,足矣。车厢的过道很小,尤其是当两个人并肩前行的时候显得更窄,我们好不容易挪到车厢的尽头。在卫生间门口小朋让我倚靠在门板上,一边推开洗手间的门。大清早,人们多数都在沉睡中,静得出奇。一种混乱加沉迷的气息在车厢里弥散。我拉起小朋的手钻进卫生间,把门反锁。在卫生间那小小的镜子里,我看到自己胀得通红的脸。我一喝酒就全身赤红,像一只煮熟的基围虾。我转过身,背向镜框。人大都不喜欢看到自己不熟悉的另一面。我也一样。哪怕是在意识不清的时候。小朋在我怀里显得安静。一股淡淡的清香飘入了我的鼻子。那是从她头发散发出来的味道。我轻撩起她的头发,重重地吻了她的脖子。她的身体开始颤抖起来,我的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我觉得口渴。于是我吮吸了她的嘴唇,从那里吸取水分。她也用力吮吸我的嘴唇。估计我们都口渴了。我们的双手开始在彼此的身体上游走。我脱去她的上衣,皮肤如此白皙;我褪去她的文胸,两只高耸的乳房傲立在我模糊的视线里;我解开她牛仔裤的扣子,黑黝黝的深处丛林丰茂。不记得什么时候我的上衣扣子和牛仔裤扣子也被解开了,怀里是一具羞涩滚烫的身体。我想要她。我从背后深深地要她。在摇摇晃晃中,她始终抿着嘴唇没有呻吟一声。在我爆发过后,她转过身来用力咬了一下我的肩膀,那股刺痛深入骨髓。我们都冷静了下来。她的双眼渗出泪水,像落寞的小溪在她红润的脸颊上静静流淌。一阵心痛向我袭来,我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时间似乎停止了。小朋理好衣服夺门而出。我走出卫生间时她已经不见了。我挪到餐车付了酒钱,然后回到座位。小朋已经坐在那里看书了。在座位上我们彼此没有了言语。或许我们都需要点时间来平静诸多扑面而来的躁动。她右手抬着书,左手自然地放在小台子上。那似乎是一个需要独处的信号。我只好瞪着玻璃窗外发呆。列车到站的时间似乎遥遥无期。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眼球在跟着窗外的景色在机械地回来移动。窗外景色都一个样,破败又渺小。我没有了继续看风景的兴趣。干涩的眼睛也隐隐作痛起来,我倦了。答应的声音是从书本的页面上飘过来的,轻柔无力,有点催眠的作用。于是我把身体前移,趴在面前的小台子上。小朋纤细的左手就放在我的头部不远处,我安心地沉睡过去。不知过了多久,我竟然做起梦来。在梦中,很多景象纷沓而来。首先,是一个关于烟花的梦。我突然身处一个巨大的湖畔。旁边还有一个人,从面容到身形都跟我长得一模一样。我对这个人没有表现出一丝惊讶,似乎我们已经是多年的老朋友了。那是个晚上,长相一模一样的我们倚在护栏上看湖中心燃放的烟花。小朋和另一个男子也出现护栏边,站在离我们不远处。那个男子我看不清他的脸。突然,那男子一头扎进湖水里,当他再浮出水面时,他大声向小朋求婚。小朋在岸边的护栏上很开心,表情灿烂。周围都是陌生人的起哄声,他们一直高喊着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而这时,站我身边的那个人和我长相一模一样的人,表情很诡异。其次,是一个关于风筝与白鸽的梦。那个和我长相一模一样的人在登山的过程中坠下悬崖。我找到他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处在死的边缘,而我坚持要把他送去医院,可我们身处没有人烟的荒野。正当我快要绝望的时候,一只白鸽子停落在我们身边,它嘴里叼着一条绳子,绳子的另一头是只巨大的风筝。我抱起那个病危的人,坐在风筝背上。白鸽子再次拍打翅膀,飞了起来。风筝和我们徐徐地上升,越升越高,升到被晚霞染红的天空下。后来白鸽子累了,我们的速度在减慢,风筝在下沉。再后来白鸽子被累死了,它张开嘴巴,放开绳子,我眼看着它的尸体在空气里下坠。失去白鸽子的拉力的风筝在苍穹下乱飘。我彻底绝望了,一只手紧紧抓住风筝的竹架,另一只手用力抱住怀里的那个快要死掉的人。所有能做的只是等待,等待那个风筝撞击地面的那瞬间。突然,空中飞来一大群蝙蝠,密密麻麻的,在我们周围,把天空都遮住了。蝙蝠们齐心协力地拉起绳子,风筝再次上升。我捡回了一条命。我知道它们的付出是需要回报了。蝙蝠嗜血。我用牙齿咬破了自己的左手手腕,暗红的血液流了出来。蝙蝠们飞过来轮流来喝我的血。喝了我的血后它们又回去拉动绳子,特别卖力。风筝速度飞快,我再也不担心天黑之前到不了医院了。最后,我梦到化石。那个和我长相一模一样的人最终还是死了。临死前他苏醒过一次。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他留下遗言后再次死掉。“把我的左手小臂骨制成化石送给小朋。”他说。然后就永远闭上了眼睛。一个和我长相一模一样的人就这样死了。最后的最后,我梦到礼物。我只身回到那个湖畔。小朋还那里看烟花。我走到她身边。递给她一个礼盒,里边装了一节骨化石。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右手正紧紧握着小朋的左手。我有些窘迫,赶紧把手松开。列车窗外,天已经黑了。我觉得肚子饿了。我跟小朋提议一起去吃晚餐。“不用去了,我已经买了两份晚饭。”她指着小台子上的两个快餐盒说。“我们将就着吃吧,”她说。接着她把餐盒打开,两份快餐一模一样,有荷包蛋,有鸡腿,还有两种蔬菜。“这已经很好了,”我说,“在火车上,不能期待有多像样的饭菜。”在我们用餐的过程中,列车继续开往无尽的深邃里。我觉得那顿晚饭吃得很香。一反常态,我跟她说了很多话。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我至今记不起来了。只记得她当时很开心,我也很开心。是那种莫名的开心。人的开心有些时候来得没有一点理由。可以确定的是,当时没有告诉她我在梦里梦见了什么。我向来不善于诉说梦,或者说是不善于表达内心世界。有些东西,如果自己不太擅长,那就应该坚决地避开它。六
每天,她奔往两头,一头是阳光,一头是黑暗。她把自己藏得深裹得紧,直到遇见浩然,内心的一切才像夜光下蝴蝶轻飘掠过时脱落的银鳞,开始闪烁着荧光。他们相遇在学校话剧团和歌唱团合办的年终汇演上。当时浩然坐在她身后的位子上。整个晚上从她身上飘散的淡淡体香。汇演快接近尾声的时候,表演者们一个个走上舞台发表最后感言。这时她默默地离开。在她看来,舞者也好,演员也罢,只有入戏的人儿才是最美的,才是最值得欣赏的。落幕感言反而就像一根梅花针,会戳破完美记忆的气球。她离开之后,他也跟了出来。“嘿,感觉怎么样?”他问她。对这个陌生人的问话她没有感到不适。“不错,近乎完美,”她说,“对了,那位歌唱《女人花》的女生声音很有质感。深色的晚礼服,始终坐在舞台中央的圆椅子上,一种凄凉的美通过她的歌声传遍舞台下的每个角落。我相信在座的每一个人都被她的声音感染。”“我们曾经是……是什么我也说不清了,反正她不知道也不希望我来看她的演出。”说这话时,他脸上有一种痛楚的表情,渗透着无奈。另一种倾诉的衷情在地平线上跃起。他们在校道上并肩行走。昏暗的灯光穿透梧桐树叶子洒落在地上。一塌糊涂,宛如眼前这位男生的心情。“她叫美丽,”他说,“大二开始她一直就是学校歌唱团的团长,靠着天籁般的嗓音征服一切,当然,也征服了我,或者说我是最不需要征服的一个。”“爱着,就不需要说征服和被征服嘛,”小朋说,“我相信你是爱她的。”“那很好啊,你应该支持她,也许几年以后你们还可以重逢的。”“我懂她,一个只顾向前行的人,哪怕前面是万丈深渊,也永远不回头。”美丽果然走了。如小朋所说的那样,很执着;也如然所说的那样,割舍爱。从此师大的校园里多了一个鬼魂般的影子,游荡在梧桐树的树阴下,冷暖自知。那是一个下着细雨的夜晚,小朋从自修室出来。校道上行人稀少,从地面冒气一股压迫的热气。她撑着伞往宿舍赶路。突然,她看见路边的石凳上躺着个人。往前走了几步,停住,又折回来。走近一看,那不是浩然又是谁?“嗨,怎么是你?”他问。睡意正酣的人睁开朦胧的双眼,雨水冲不走他身上浓烈的酒气。“不是我还能是鬼吗?”小朋说,“起来,我送你回去。”伞很小,他们只有靠得近一些,再近一些。雨渐渐大了起来,打湿彼此身体的另一半,冰凉穿透衣服穿透肌肤也穿透了他们的心理防线。两个在大雨中前行的人儿,到底是谁在挽扶着谁呢?往后的日子,浩然在校园里消失了。当小朋再次遇见他时候,他整个人变得很轻爽,白色的衬衫,头发也剪短了,脸上连胡楂子都寻不到半根,看起来很精神。“我刚从冥王星旅行回来。”他笑着对凝望着他的脸的小朋说。“因为那里风景虽好但没有人气呀,想象我正当少年。”“青年就青年吧,”他说,“想象我正当青年,不想这样老死在冥王星上。”他请她到后门吃饭,是一家空间细长的西餐厅,里面的摆设除了磨光了木制的桌椅就是几位嗓门极大的女服务员。正吃着饭,浩然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以后,”小朋半开玩笑地说,“走出来活过来了就好,以后别再给别人有拯救你的机会。”“人应该学会拯救自己,”小朋说,“别人不是你,拯救也就无从下手,过得了自己这关的人会能走得很远。”“你可真厉害!时刻要保持清醒,哪怕是坠入爱河的时候?”浩然问。“谁能时刻保持清醒呢?爱着就不该有太多的条条框框,戒律太多还能体会到爱吗?”“不会有下一次了,最后一次拯救我的人不就是你吗?”我们都期待轰轰烈烈的爱。可在这伟大的梦想面前,自身世界却显得苍白无力。有时候,爱会泛滥,也会成灾,多余的部分就像在黑夜与白日的缝隙里掠过的蝙蝠,乌暗又渺小,成了衬托晚霞的一个不起眼的小黑点,在苟延残喘中一点点地消耗大自然的氧气。当爱撞上命运之峭壁,谁会遍体鳞伤?九月份,小朋毅然搬到浩然的住处去。房子位于离学校不算近的安静小社区里,设备齐全,干净而舒适。虽然每天放学回来要挤半个小时的公交车,可坠入爱河的人乐此不疲。唯一让小朋略感不适的是,房租以及水电费用来自浩然从未谋面的生母。“我要去赚钱补贴家里的费用。”有一天小朋对浩然说。“为什么?”浩然略带惊讶地问,“你要知道我们暂时不缺钱。”“我不是正在和你商量吗?”小朋反问,“我想尽快学会独立生活。”“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是说我不会独立生活了?”浩然像狮子般大声说话。他的脾气就这样,缺乏耐心,一激即怒。说到底还是自卑。“我不是这个意思,”小朋安静地说,“我已经决定了。”此时是十二月初,冬天已经来临,窗外的天空中偶尔会有小冰晶在随风乱舞。灰蒙蒙的一片。屋子里虽然开了暖气,可小朋觉得心里有一股寒流在四处流窜。出事的那天天空弥漫着很重的雾,家教结束后,小朋像平时一样踩着自行车家里。一路上车堵得像长龙,小朋只好推着车子往前走。快到小区的时候,只见空气里飘散着浓烟,警笛鸣响由远到近,人们都逃到路边。“四栋?”小朋心里更紧了。连忙把车锁到路边,正当她要往小区里钻的时候,有民警拦住她。很快,小区门口拉起警戒线。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小朋感觉两腿已经不听使唤,她的呼吸似乎陷入停顿。“他有睡午觉的习惯,”小朋说,“一睡下就特别沉,可以连续睡一天一夜的那种,大概是沉睡中被炸死的。”“哟,你这人怎么这样说话呢!”小朋故作惊讶地看着我,“其实,你说得对,与其被活活烧死,我倒宁愿接受他是在毫无痛楚中死去。我出门的时候说好要回来给他弄晚饭的。”“后来?就是乱其八糟的事情了,辨认尸体啊,去警察局录口供啊,还有就是去火葬场啊。去火葬场的时候见到他妈妈了。一个形单影只的漂亮阿姨。”“没有。为什么要说话?人都死了,我和她之间的交点没了。”“再后来就是参加他们班级同学为他举行的追悼仪式,”小朋笑着说,“他活着的时候跟我说过他在班里没有朋友,不过追悼会上倒有几个女孩子哭得很伤心。”“也许吧,人不存在了,一切在他身上的可能性都变成空,意中人伤心也是难免的。”“是啊,”小朋说,“我好久没有这么长时间说话了。再后来的事情嘛——事情平静一段日子后,开始有学校领导找我谈话,说是要以此为戒。校外同居的男男女女也要以此为戒云云。当时感觉好气又好笑!”“再后来发展到走在学校里新进来的小丫头都对我指指点点。我渐渐感到厌烦,有几次我想上去抽一下子那些小丫头,可是忍住了。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去教务室办理退学手续,彻底跟大学生活说拜拜了。当时有一种身上割掉毒瘤的快感。”“再后来就有了手上另外两条伤痕是吧?”我说。听我这么问,小朋望着我,眼神由坚定转为涣散。“是的,”小朋说,“寂寞难耐的时候画上去的。这下成了四条平行线,不好看吗?”“嗯,”她说,“不会的了。”小朋说完微笑起来。我从没见她笑得如此凄凉。七
火车驶进天水车站时已是晚上九点。一股大西北晚上特有的凉意在稀落的人群间穿行。我从旅行包里拿出外套披在小朋身上。我们随着人群慢慢移动步子,小朋显得疲惫。往后打算去哪里?小朋不舍地问我。我说不知道。小朋没再说话。其实我真的不知道我要去哪里。车站外的广场上,杂乱无章地停放着很多出租车,司机们都跑到出口处来招徕客人。我和大部人多一样,因疲惫而显得神情冷漠,对前来的陌生人摆了摆不要的手势。“我打算今晚在天水住下来,明早再赶到父亲住院的医院去,你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不如我们一起吧?你可以花整夜的时间好好想想明天的去向。”我不明白她说的一起是什么意思。能否一起去探望她的父亲?我扪心自问。这次出来,我似乎有花不完的时间,不过我提醒自己不要多想。这时,有陌生的出租司机上来询问我们要到哪里去。我才发现广场上同一趟火车的人们都差不多已经走光了。有点蚂蚁群在山坡上掠夺毛毛虫尸体之后迅速撤离的意味。小朋低声对司机说把我们带到附近的酒店。“去好一点的酒店。”我说。司机一听面露喜色,一边答应着一边麻利地把我们的行李放进后车厢里。随着引擎响起,出租车在灯火中缓慢滑行开来。小朋依偎在座位里,显得渺小。她呆呆地望着车窗外的夜空。车窗外,街灯一样灿烂,行人廖少。泛白的天穹包裹起这个城市所有的生灵和喧嚣,看不到哪怕一只蝙蝠。遥远的天穹之外,一片冷酷,几颗小行星折射着白光。我想起小朋火车上最后的话。“恨又怎样不恨又怎样?”小朋反问,“我已经释怀了。”“不然我也不回来看望我的养父。当年他打我了一巴掌,也是唯一的一巴掌,但那哥巴掌也给我的真相。我们还要继续生存下去。从那时起我就觉得周围的世界平衡很多了,人们不再窃窃私语。他是我的养父,我是他的养女,那是不太完美的关系,幸运的是我们相安无事到现在。至于浩然,那只是一段过往,也许他在生的另一头比我们都幸福,如果真有另一个世界的话。”不容我多想,出租车已到酒店。我们要了一间大床房。房间干净卫生,四周墙壁雪亮,空气中微微弥散着一股刚装修完的味道。我问小朋要不要先洗个热水澡。她说你先洗吧,然后独自坐在床沿边打开电视。浴室宽大而明亮,摆设却很简单,一个出冷热水的莲蓬头,一面镜子,一些洗漱用品,墙壁一样是刷得粉白。我扭开水龙头,温水慢慢沁透我的全身。我的思绪正沐浴在温水里时,赤身裸体的小朋突然推门进来。一股饱含欲望的空气也随之潜入。一种要进入对方深处的欲望在我内心膨胀。我们的情绪有些高涨,我们的呼气有些短促,无法自控。我总是无法自控,特别是当怀里是一具匀称的女子裸体的时候。这是一具有顽强生命力的躯体。我把她拥入怀中,重重地亲吻她的唇。她一边承受我的温柔一边发出婴儿般的呓语,脸蛋通红。我选择在她意识朦胧的时候进入她。我能感觉到暖流在彼此血脉里搅动。我们换了多个体位,血与汗与水四处喷发,时间在我爆发的那刻戛然而止。之后我们进入漫长的抚慰,暖暖的水流顺着彼此的肌肤往下淌,耳际此时只有舒缓的呼吸声和水流的嘀嗒声。她脸上的红潮慢慢褪去,浓黑湿润的头发在背上躺着,挥发热气。莫名的心痛在我心底蔓延开来。她不言不语,女子的可爱之处就在不言不语。此时我脑海里那部一问一答的机器又开始启动了。“假如爱要有一个衡量标准的话,是不是做爱后发现自己有不多的一点感伤和心痛,整个人好像被踢出极乐世界,随之而来的是无法承受的沉重感?”“我不是爱神,不敢妄下定论,不过我隐约感到这种沉重感在心头浮现,挥之不去。”“这个问题爱神也不能确定,因为爱神是瞎子,我们怎么能把话语权交给一个瞎子呢?”那一夜,我们相拥而睡。小朋像一只在冬日里受冻的小狗,极力蜷曲着,呼吸沉重。我从背后搂着她,右手在她小腹上顺时针缓缓揉动。她渐渐沉入大海的梦乡,搂着她的小腹的我的右手最后停驻在那里,久久不舍得放开。我恨不得各路凶神都远离她,远离她通向梦乡的乡间小径,愿她那遥远的梦乡永远风和日丽。我的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感觉自己正漂浮在一个温度适宜的湖面上,四周是青山。偶尔有吹来一阵风,湖面泛起阵阵涟漪,阳光在随波闪烁。要是能在这湖水中躺到时间的尽头也不坏。哲人说人们大都趋向懒惰,为了增加一例证,我决定在这梦里彻底松弛一回。我醒来的时候小朋已经不见了,她的行李也不见了。我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头的小桌上,衣服上面放着一张纸,是从客房记事本上撕下来的。小朋已经离开了,似乎连同房间里空气中最后的那点温度也带走了。寒意在春夏之分的早晨再次侵袭我。我打了个冷颤,利索地从被窝里爬起来,拿过那张纸头,纸头上密密麻麻写满字,我迫不及待读起来。“嘿!看你睡得那么沉不忍心叫醒你。我先走啦。感谢你这一路上的倾听,我的苦水泛滥成灾,辛苦你了!希望你通过这趟旅程能找回自己。后会有期!再见!”落款处是个大大的笑脸和一个手机号码。我按了号码回拨过去,语音提示说对方号码已过期。看着这笑脸我却笑不起来。房间里好似有一个黑洞存在,极速吞噬了我的所有感觉,我变成一具漠然的尸架。但是我毕竟还有呼吸存在,手脚还能动弹——我挪步到窗前,用力哗地掀开帘子,光线涌进房间。我有点晕眩,那是瞳孔迅速缩小带来的不适,感觉像是喝了太多的白开水,此时的我想做的事就是蹲下来呕吐。窗外已是中午时分,灰蒙蒙的一片,视线所到之处有光秃秃的黄土高坡,以及坡上枯黄的草。这里大概就是世界的尽头和冷酷的仙境——大西北。我用整个上午的时间坐在房间里追忆过去的24小时,一切像梦境一般迷离,唯有手中的小纸头是真实存在的。或许这一切只是幻觉?或许是我自己半夜梦游,自己把衣服叠齐,然后留下了纸头?想到这里我笑了,我不指望自己会相信这个假设,但却发现自己从笑中得到释放。“走了就走呗,多大个事儿啊?”这是我大学时期室友的口头禅,也是我们所有室友之间的暗语。这句话经他用他特有的腔调说出来显得玩世味道十足。我们曾一度痴迷这句暗语,用来解嘲一切。它有固定的模式,比如“做就做了呗,多大个事儿啊?”“散就散了呗,多大个事儿啊?”“丢就丢了呗,多大个事儿啊?”“干就干了呗,多大个事儿啊?”。此时脑海里冒出以上这句话。该放下了。自己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时间飞速流逝。实在无聊时,我给小朋的手机号码发去短信。明知道她号码已过期。但还是发过去,就当让电波带去我的无趣。剩余的时间里,我几乎不做什么,除了傍晚时分到街边的回民餐馆吃一碗羊肉泡馍。心情稍好时就到街上兜一圈,街上其实没有什么新奇的东西,这点我非常确定。这里和中国大地上任何地方的小城镇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的商铺,播放一样的清仓卖货广告“超低价,大清仓,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现代化的铁蹄早已先我几十年到达这里了。其余时间我都在酒店房间里,在床上大睡特睡。这样的日子不知道持续了多少天。有一天傍晚,还是在那家街边的回民餐馆,我大口吞着羊肉泡馍,突然看到店老板娘高举着扫把在餐厅里发疯,她在追赶一只误闯进来的蝙蝠。桌子、椅子、碗筷以及装辣椒和酱油的瓶瓶罐罐被跌跌撞撞的她撞得叮当作响,整个餐馆里闹哄哄。有正在进食的客人抱怨起来。这时从厨房里赶出一个男人及时阻止了老板娘继续发疯下去。那只疲惫的蝙蝠总算逃离被拍死的命运,它飞出了店门,飞往被彩霞染红的夜空。我突然食欲全无,只想付账走人。我叫来恢复理智的老板娘,给了她十块钱。她让我稍等。一会她找给我五个一元硬币。我大步走出店门,赶回酒店。回到酒店,我用半个小时收拾好行囊。在酒店前台结了账,出门打了车到火车站。在火车站广场上,我掏出一枚硬币。正面代表北方,背面代表南方。用拇指高高弹起硬币,硬币落到右手的瞬间我啪的一声合上左手。背面。南下。八
在南下的列车上。我躺在好不容易买到的卧铺上,眼睁睁地看着白色的车厢顶,睡意全无。小时候离家出走的情景扑面而来。多年前的一个傍晚时分,我独自行走的铁路上,目的地是十公里外的大姨家。印象中我每次离家出走的目的地都是大姨家。大姨心地纯良,知书达理,我的名字就是她取的。在儿时的我看来,大姨家是最遥远的地方了,也是我的度假圣地。在大姨家我总能得到很好的照顾,吃好睡好,每天和表哥到处跑也不会挨骂。还有表哥口袋里似乎有花不完的零花钱,跟着他总有吃不完的零食。无忧无虑吊儿郎当的年月。此等待遇,与其说是出走,不如说是旅游。傍晚时分,头顶上的天空中布满了鱼鳞状的云,一直延续到天边,在夕阳的渲染下美丽极了。铁路两侧都是大片大片的水田。水田里都是刚插下去不久的禾苗。禾苗已经齐刷刷地站了起来,看得出已经都活过来了。我目光所到之处已经没了人烟,晚霞下有数不清的蝙蝠在悠闲地来回飞翔。它们飞得极低,我知道它们在寻觅什么。它们是在寻觅蚊子。夏季的水田是滋生蚊虫的温床。一到傍晚蚊子们就从水田里升起,汇聚在一起,数量越来越多。不需要太好的眼力,远远就能看到一个个聚集的黑团。蚊子们到底在兴奋什么,我至今不明。也许是在进行某种成长仪式?天空中的蝙蝠像固定翼飞机一样俯冲下来,从蚊子群中冲过去,又爬升上去,拐了个弯又冲了回来。蚊子群一次次被打散了,惊慌失措过后又聚拢在一起。那情景看得我几乎忘记脚下的路,稍不留神脚就踏空,踩到枕木与枕木之间的碎石子上。幸好我眼疾手快,不然得摔个狗吃屎。天色已然黯淡下来,容不得我继续这么悠闲地晃在路上。我加快步伐。一天当中的早中晚三班火车都已经过完。我不用担心身后再有火车开来。到达大姨家所在的村子时太阳已经下山。从铁路上走下平地的那一刻,我已经累得够呛,双脚像灌了铅。相比走在铁路上,走在土路面上的感觉真好。借助着从路边人家的院子里透出来的微弱灯光,我凭记忆摸索到大姨家的大门外。我开始犹豫起来,虽然已经听到院子里大姨和表哥的说话声,但我还是不好意思走进去。怎么办?徘徊了几分钟后我想出了一个办法。我猫着身子在木门外模仿白脸鸡的叫声。咕咕,咕咕,咕咕。水田里经常出没的白脸鸡就是这么叫的。闻声而来的人是我的老表星哥。星哥比我大一岁,好奇心果然也比我多一点点。他是小跑着出来的,看到是我后他既惊讶又高兴,二话不说一把把把我拉进门去,一边大声呼喊大姨。大姨看到是我,连忙把我拉过去,一边询问我这次是犯了什么事儿,是不是又挨揍了。我哇的一声哭起来,眼泪也哗啦啦地往下掉。这一哭就后边就省事了。无需再解释其他,大姨已经猜到个大概。当天给我和表哥准备好晚饭后,大姨就打着手电筒出门了。临走时她吩咐星哥等我吃完晚饭后好好陪我玩。等大姨回来的时候,我已经跟着星哥在院子里玩得不亦乐乎了。大姨是去给我的家人捎话去了。她一定是打着手电筒,站在通往我家的泥土路口,若有手扶拖拉机或者摩托车经过,就上前招呼,托认识的人给我父母带话——你们的捣蛋儿子又跑到我家来啦,一切平安。儿时的我一犯事儿挨揍就采取离家出走的策略,以为让家人找寻不到我是非常过瘾的复仇。那几天我和星哥没事就在院子里的土地上玩弹海棠子。海棠子就是海棠果去皮去肉后剩下的核子。把突起的部分磨平,磨成圆溜溜的一个核子,在地上滚动起来的速度跟玻璃珠子差不多。那个年代玻璃珠子是稀缺资源,但海棠树却到处都是,掉在地上的海棠果多得捡不完。夏季的早晨到牛棚里一看,一地都是海棠子,那是田鼠在夜里叼来啃食后留下的。田鼠何必要从荒野树林那边把海棠果叼到牛棚里来吃?这个问题我至今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确实发生了。偶尔我半夜起来尿尿,借助手电筒的光束,可以看到有田鼠在牛棚里啃食海棠果的情景。灯光照到它们身上时,它们就四处逃散。我把手电筒关闭,在黑暗里安静站一会,再打开手电筒,看到刚刚折回来的田鼠们又再次逃开了,屡次不爽。后来家里养了只公猫,这情景就很少看到了。公猫的到来让我的海棠子收成直线下降。不过那只公猫不久后就开始离家出走。公猫出走的次数越来越多,回家的时间隔越来越长,到最后是一去不复返了。公猫的离家出走多少令人惋惜,但却带给我些许安慰——我的海棠子收成量又涨回来了。我和星哥在院子里的泥土地上钻了个直径约三厘米的小洞,然后距离四五米处画了一条线。比赛规则是谁先把海棠子弹紧小洞就算谁赢。为了抢到有利位置,可以弹开对方的海棠子,并且击中对方一次就可以多弹一次。赢家的奖品可以有多种多样,但是大部分时候是没有物质奖励的,唯有振臂高呼的自我奖赏。有一天,吃过早饭,我和星哥就开始玩滚海棠子。太阳出来了,阳光越过屋顶,房子的影子渐渐在院子里缩小,我们浑身被晒得暖洋洋的。正当我们玩得忘形的时候,远处传来“嘭,嘭”的巨响。不一会儿就看到一群跟我们年纪差不多的小孩簇拥着一个大人从星哥家的大门口经过。我们也跟着跑了出去。那个大人是个中年人,他的肩上扛着一支猎枪,枪管足足有两米长,腰间别个小包,腰带上挂着个军绿色布袋,血液从里边渗透了出来。这场景激起了我们强烈的好奇心。我们毅然加入到簇拥的队伍中。这个人是去猎杀蝙蝠的。他刚才从附近的椰子树上已经打下了不少蝙蝠,都装在腰间的布袋里,血淋淋的布袋随着他霸道的步伐一摇一晃。九
猎杀蝙蝠的人来到村头的另一棵椰子树下。那棵椰子树非常高,躯干细细长长,枝头长满了叶子,密不透光,树叶与树叶之间挂满了椰子果。有几枝发黄的树叶已经下垂。在发黄的树叶下面悬挂着一大团黑麻麻的蝙蝠。蝙蝠们时不时发出尖锐的叫声。树叶下方的地面上满是蝙蝠洒下的粪便。这些蝙蝠在这棵树上筑窝好久了。这棵椰子树很高,不会有人爬上来打扰它们。蝙蝠选择在这棵树上做窝是有理由的。椰子树叶子茂盛,几乎遮住了阳光。猎杀蝙蝠的人围着椰子树仰着脖子观察了一会儿,然后他解下布袋放到一边。被血迹染红了的布袋蠕动不已。围观的小孩找准机会纷纷用手戳一戳袋子,被猎杀蝙蝠的人喝止。猎杀蝙蝠的人接着把猎枪解下来,半蹲下去,把枪管架在大腿上。“别到前头来噢。”猎杀蝙蝠的人说。枪口不能对准人。猎杀蝙蝠的人解下腰间的小包。小包里面有一大团旧棉花,一张厚纸片,一个纸盒子和一个铁盒子。纸盒子里装的是米粒一样大小的小钢珠,铁盒子里装的是黑乎乎的火药。看到这些东西,孩子们发出啧啧的赞叹声。猎杀蝙蝠的人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猎杀蝙蝠的人把厚纸片折成一个勺子,从纸盒里装了一些火药,灌注到枪管里,动作利索,然后他把枪管竖起来,用手指弹了弹枪管好让火药到达底座,然后从铁盒子里抓了一小把钢珠倒进枪管里,再次把枪管竖起来,接着摘一团旧棉花揉了揉就塞进枪管里,再接着从枪管上解下一枝与枪管等长的钢丝条。钢条的一端有个小布团。他用钢丝条往枪管里捅,动作缓慢,力道不大。钢丝条进到不能再前进的地方抵住,猎杀蝙蝠的人用力缓缓地往下按了按,最后他把钢丝条抽出来,固定到枪管边上。“快点走开。”猎杀蝙蝠的人说。围观的小孩纷纷散开,躲得远远的。我和星哥也赶忙后退,一边用双手捂着耳朵。等小孩散开后,猎杀蝙蝠的人站了起来,他提起猎枪,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东西盖住枪头的某个位置。那是引信的位置。然后他抬起枪头,枪口正对着头顶椰子树上的那团蝙蝠。他把猎枪的撞头往后掰。瞄准。孩子们把耳朵捂得更紧了,空气都凝固了。“嘭!”一声巨响,一团白烟从枪口冒起。枪声过后,一只只蝙蝠从树上坠落。有的垂直砸在地上,有的像纸片一样飘落。围观的小孩嗷嗷地叫起来,争着抢着去捡蝙蝠。猎杀蝙蝠的人把还冒着烟的猎枪靠在树干上,随后他拿起地上的布袋。等他把布袋打开一个口子,小孩们就围了过来。一只只稚嫩的手,把一只只捡来的蝙蝠丢进去。那些蝙蝠有的已经被打死,有的已经奄奄一息,有的还在垂死挣扎。它们终将逃不过被扒皮,被晒干,被油炸,被吃掉的命运。第一枪过后,没被击中的蝙蝠在枪声响起的那刻飞逃出去,但是阳光强烈,它们勉强飞了十几米之后又折了回来。慢慢的它们又聚拢在一起,形成一团黑色。等小孩们把蝙蝠都放进去布袋后,猎杀蝙蝠的人扎紧袋口,放到一边。这时他已经不大介意小孩用手指戳那个袋子了。小孩们围在那个布袋边上,争相地戳那个袋子。血迹染红了那一个个小指头。“嘿,你们别玩啦。”猎杀蝙蝠的人说。他拿过那支猎枪。再次往里面倒火药,装钢珠,塞棉团。程序和之前一样,娴熟又干练。“要开枪啦,”猎杀蝙蝠的人说,“你们快点走开。”于是小孩们又迅速散开,躲得远远的。空气再次凝固了。“嘭!”一声巨响,一团白烟从枪托处冒起。与巨响紧接着的是哇的一声惨叫。那是猎杀蝙蝠的人发出的声音。原来枪管卡住了,巨大的爆破力使铅弹从后方反弹喷射了出来,击中他的整张脸!此时猎枪已经掉在地上,只见猎杀蝙蝠的人双手捂着脸,身子向后扭了一百八十度,然后直挺挺地跪下,再往一边倒下。他的头发一根根竖着,脸被轰成了黑色,鲜血从他的额头和脸颊,穿过指间冒了出来。样子十分恐怖。小孩们被这突如其来的转变震住了。随即反应过来,然后一哄而散,朝自家的方向狂奔而去,一边跑一边哇哇叫。我和星哥也跑起来,一路跑一路喊。闻声赶来的大人在半路拦住我们。惊魂不定的我们把情况报告给了人群中的大姨。探明大概后,大人们继续朝案发现场走去。我和星哥也跟着折了回去,一人一边紧紧拉着大姨的手。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猎杀蝙蝠的人身边已经围了好几个人。他的双手已经摊开放在地上,一动不动。他的脸已经血肉模糊。我第一次看到这么恐怖的脸。有个大人俯下身去用手指试探他的脖子大动脉。他说:“没救了。”接着又有另一个大人蹲下去试探他的手腕动脉。他说:“没救了。”这时,从人群中踉踉跄跄挤进来一个中年妇女,她瘫坐在那个猎杀蝙蝠的人身边,抱起那个猎杀蝙蝠的人的头,大哭起来,哭声凄惨,穿透上苍。头顶椰子树上的那团黑麻麻的蝙蝠在蠕动着。看得出是被第二声巨响震得狂躁不安。不时有一两只从黑团里飞出,没飞出几米就折回来,挤进那个团黑色里去。那天我和表哥吃过晚饭,早早就洗漱上床了。脑子里来来去去都是猎杀蝙蝠的人的那张脸。第一次看到死人,而且是这个死法。我睡意全无,内心充满了恐惧,莫名其妙的压抑在房梁下盘旋不去。我知道星哥也没睡着,但是我们都没有说话。大姨坐在床沿边闭目养神,也没有说话,就这么一直坐着。家里只有我们三个人。大姨夫已经到猎杀蝙蝠的人的家里帮忙料理后事去了。第二天吃过早饭,大姨打算把我送回家。她和星哥送我到去往我家方向的那个泥土路口。在等候车辆进过的时间里,大姨往我口袋里塞了一团零钱。“阿森,要乖噢,”大姨说,“回去要听妈妈的话。”我点点头。等了不多久有一辆手扶拖拉机缓缓驶来。拖拉机上坐着的人都是和我同村的。大姨做了个拦车的手势,拖拉机就停了下来。大姨一边扶我上车,一边同拖拉机上那几个妇女打招呼。那几个妇女是我们村里做小买卖的,她们一大早就包车出来,采购了新鲜的海鱼和蔬菜,正准备拿回村里的街市售卖。她们中有的人还是大姨年轻时的结拜姐妹。大姨绕到司机那边付了车钱。此时我已经坐到那几个妇女的中间。“阿森,要乖噢,”大姨再次嘱咐我,“回去要听妈妈的话。”坐在车上的妇女们纷纷看向我。我倍感羞愧,深深低下头。“你回去吧,”有个妇女对大姨说,“我会一路把他带回去。”手扶拖拉机再次启动了。我回头望见大姨和星哥在向我挥手,随着拖拉机越开越远,他们的身影也渐渐离去。就这样,我好似一只短暂离巢的蝙蝠,踏上归途。(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