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Ken Anderson 合伙人
“使用生成式音乐人工智能系统的被许可方不应期望拥有其提示语所产生的输出内容,”安德森写道,强调了人工智能创作音乐中关于作者权和所有权的日益增长的不确定性。
该文还讨论了人工智能生成音乐对授权、艺术家报酬及平台责任的更广泛影响,以及艺术家可能在人工智能创作内容时代保护自身权益的新兴策略
1982 年,巴瑞・曼尼洛(Barry Manilow)在英国巡演时,在乐队配器中加入合成器,用以替代弦乐与铜管声部。英国音乐家工会对此极为不满,他们认为这名美国艺人在本轮巡演场次中,用非人类机器顶替了本应受聘上岗的真人乐手。
于是工会在鲍勃・穆格(Bob Moog, 1934-2005,模拟合成器之父,现代电子音乐奠基人)诞辰当天出台禁令,禁止演出使用合成器与鼓机;这项禁令持续生效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据传,纽约 802 地方一名工会代表为全美音乐人发声,质问:“你们觉得操作这些设备的会是谁?会计师吗?”
上述已是往事,但如今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这个问题的答案变成了:“没错,会计师、量子物理学家都能做”—— 更关键的是,机器可以自主完成创作。只需输入一段提示词,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不仅能自行演奏曲目,还能独立 “写歌”,产出的作品甚至登顶音乐榜单。
本文将围绕人工智能生成歌曲当下存在的法律与合同争议展开论述。
基础概念:可受版权保护的著作主体
The Basics - Copyrightable Authorship
美国版权法保护两类和音乐相关的独立作品:音乐词曲作品与录音制品。前者保护将音乐构思编排形成的完整作品,后者则保护一段特定连续的声音(而非孤立单音或单一音色)。
版权法保护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公有领域素材、授权素材、通用音乐基础元素(例如音阶、调式、通用和弦进行)均不在版权保护范围内。作品必须固定于有形载体之上(如书面记谱、录音留存)。音乐作品需要具备独创性 —— 不要求新颖,不要求艺术价值出众,但严禁直接复制他人成果。
独创性的认定门槛很低,但绝非毫无要求。
传统层面,判定音乐词曲作品独创性的核心要素为旋律、节奏、配套歌词,和声在一定程度上也纳入考量。相关认定没有清晰明确的划分标准,每起案件都需单独判断,录音制品亦是同理。著作权归属归于对声音创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自然人。独创性虽相对容易举证,但并非自动成立。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判例在认定流行音乐独创性时,仅看重旋律,贬低其余创作要素。而现代司法观点显然更为包容:The Monkees乐队的经典曲目《Zilch》(零),通篇仅由口语叠加复节奏构成,不含旋律,仍被明确认定为可受版权保护的音乐词曲作品。
从The Monkees到 monkey, 这一结论让我们联想到猴子 —— 特指一只名叫 “Naruto” 的猕猴。2018 年,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Naruto自拍的照片无法获得美国版权法保护,因为依据《美国版权法》,“著作权人” 这一法律身份仅赋予人类主体,猕猴不具备该资格。
美国版权局也持相同立场;2025 年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审理的《泰勒诉佩尔穆特案》(Thaler v. Perlmutter),延续并将该裁判规则适用于人工智能领域。法院仅依据《版权法》条文本身作出裁判,刻意回避了一个对未来人工智能版权纠纷极具参考价值的延伸论证: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第八项明文规定,赋予作者(此处指词曲创作者、录音艺人)独占权利的核心前提,就是主体必须为人类,立法初衷是推动文艺(此处特指音乐)进步。

2011 年,英国野生动物摄影师大卫・斯莱特(David Slater)远赴印尼苏拉威西岛,拍摄当地极危物种黑冠猕猴。他在林间调试好相机与三脚架后临时离开,一只名叫 Naruto 的猕猴被新奇的相机吸引,好奇地反复按下快门,拍下了一系列清晰的自拍照。其中一张咧嘴微笑的特写灵动可爱,一经曝光便迅速爆红全网,成为风靡全球的经典趣味影像。
斯莱特取回照片后,将这组猕猴自拍用于商业出版、媒体授权,借此获得了不少收益。可这场意外的网红瞬间,很快掀起了一场持续七年、轰动全球的动物版权法律大战。
风波最先源于维基百科。平台工作人员认为,这张照片的创作者是猕猴而非人类,依据规则,动物创作内容无法登记版权,属于公有领域素材,于是直接上传公开、供所有人免费使用。斯莱特对此十分不满,认为自己投入了设备、时间与拍摄筹备工作,理应拥有照片版权,双方就此产生激烈争议。
2015 年,这场纠纷彻底升级。国际善待动物组织 PETA 正式介入,以 Naruto 的代理人身份向美国联邦法院起诉摄影师。诉讼核心主张十分直白:按下快门、完成创作的主体是猕猴 Naruto,照片版权理应归猴子所有,斯莱特长期商用牟利属于侵权,需要归还所有收益。
这场奇特的官司一度引发全球热议,所有人都在讨论:动物到底能不能拥有著作权?
2016 年,一审法院给出明确裁决:各国版权法的保护对象仅限人类自然人,动物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无权拥有版权,也无法发起法律诉讼,直接驳回了 PETA 的诉求。PETA 不服判决继续上诉,案件拉锯至 2017 年,双方最终达成庭外和解。摄影师斯莱特承诺,将该组照片未来所有商用收入的 25%,全部捐赠给印尼猕猴保护机构,用于 Naruto 所在种群的栖息地保护与物种救助。
2018 年,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作出终审定论,再次明确动物无版权主体资格,彻底终结了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
时至今日,这张经典的猕猴自拍依旧保存在维基共享平台,永久免费公开使用。这场看似荒诞的猴子版权案,最终成为全球知识产权与动物权益领域的经典判例,清晰界定了创作版权的主体边界,为 AI 生成内容、非人类创作物的版权判定,留下了重要的法律参考。



未完待续 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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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简介

肯·安德森(Kenneth B. Anderson)是睿盟律师事务所娱乐、体育与媒体集团的合伙人。青少年时期他曾从事音乐工作,后成为乔治·H·库克电子音乐学者,从罗格斯大学获得音乐学士学位(荣誉毕业),并担任《罗格斯计算机与技术法律期刊》的研究编辑。他为众多格莱美奖获奖者及入选摇滚名人堂的音乐偶像担任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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