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 “四季村歌”歌曲征集
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擦亮“跟着村歌去旅行” “唱着村歌游乡村”乡村文旅品牌,推进“村歌”活动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展现和美乡村新风貌,依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湖北省群众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省群众艺术馆组织开展湖北省 “四季村歌”歌曲征集活动。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湖北省群众艺术馆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各市(州、林区)文化(群艺)馆
征集内容
歌曲内容以“挖掘传唱村歌、赋能乡村文旅”为核心,通过征集活动,打造具有湖北特色的村歌文化IP, 助力乡村文化繁荣与文旅融合发展。 (曲风、演唱形式不限)
征集范围
建始县文化馆面向全县公开征集,组织专业老师评审后,择优遴选4首作品报送至恩施州文化馆。
征集时间
截止至2026年8月16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征集要求
( 一 )作品要求
1. 投稿作品须同时包括歌词和曲谱,并录制成演唱音频或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2. 歌词内容具有乡土风貌、人文记忆、奋斗新貌、邻里乡情、未来愿景等情怀。
3. 作品曲风不限,强调真情实感与思想性和艺术性统一,形式活泼多元、感染力强,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4. 作者须保证对作品(含歌词和曲谱)享有独创性和完整版权,提交的作品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除署名外的其他权利,包含但不仅限于修改、发表、宣传、推广、出 版、展播等,若作品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商标权及其 他知识产权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征集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5. 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举办方对其报送作品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等),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二)投稿要求
1. 为保障投稿作品的播放质量,不接受手机录制的作品。报送作品需提供完整的歌曲简谱( PDF 图片格式)和优质音频文件( WAV 格式)电子版一份,或提供歌曲视频 MV ( MP4 格式)。
2.投稿作品演唱部分均由真人真实演唱录制完成, 不使用AI 合成声音或其他任何技术手段伪造演唱效果,确 保作品展现真实的群众文艺风貌。
3.投稿作品无版权纠纷,无意识形态问题, 确保作品的真实性及安全使用性。
投稿方式
识别文末二维码,完整填写登记表(附件),和作品电子版资料一起报送。
收件人:夏凡
邮箱:413395245@qq.com
联系电话:15673981673 0718-322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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