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辖市,县级市,少数民族及全体公民及各相关部门领导,广电总局及文旅总局人员
本人原创的所有歌曲即将全面问世。为了保护本人音乐原创作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现对本人音乐作品实行严格收费及免费使用通知如下
一.儿童歌曲
统一免费在各类动画制作时使用它,但是需要取得专门许可即可使用
二.爱国歌曲
统一免费在国庆节,建党节等国家重要纪念日期间,但是需要取得许可即可使用
三.流行歌曲
统一在营业性演出,非营业性演出期间收费及获得专用许可证使用,收费价格标准如下
(1).按月收费:每月500元
(2).按年收费:每年1000元
通知人:音乐领域人才王朝旭
通知时间:已公布本政策文件对应规范性文件公布时间及实施时间为实施日期
2026.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