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们好,我是张学友。
1961年7月10日,我出生在香港,一家五口挤在鲷鱼涌一间不到二十平米的房子里,兄妹三人只能在一张床上睡觉。
父亲是海员,常年在外。穷是真的穷,但母亲一个人咬牙把我们兄妹三人拉扯大,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
小时候的我,是出了名的“百厌仔”——捣蛋鬼,有一回和堂哥打闹,他手里的菜刀脱了手,一刀劈在我右眼底下。

糊涂的医生没打麻药就缝了五针,我痛得当场昏过去。脸上留了道疤,在学校得了个外号叫“刀疤友”。
高中毕业后,我没想过当歌手,为了养家,我在香港贸易发展局谋了份助理文员的差事。
每天早出晚归,通勤三四个小时,工资一大半交给母亲补贴家用。后来换了工作,在国泰航空当票务员。
1984年,一个朋友拉我去参加“香港十八区业余歌唱大赛”。
我选了关正杰的《大地恩情》——不是有多喜欢,纯粹是因为这首歌够短。
决赛时唱到结尾重唱部分,我情绪激动唱走了音,宣布亚军、季军都没我的份,我心想完了。
结果几分钟后,司仪念到了我的名字。

那一刻我才知道,有时候你以为搞砸了,命运其实刚刚打开一扇门。
签了宝丽金,我一边上班一边等通知,不敢辞职。
1985年发了第一张专辑《Smile》,卖了20万张。
第二张《遥远的她AMOUR》更火,媒体开始叫我“天王接班人”。

我以为从此顺风顺水了。
但从第三张专辑开始,销量一路下滑,出到第五张的时候,连2万张都卖不到。
那种从天上掉到地上的落差,把我彻底打懵了,我开始酗酒,一个星期醉五天。
在兰桂坊喝到烂醉被人认出来,还想动手打人。

在梅艳芳生日会上喝醉了拿蛋糕到处乱掷,那两年,我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笑话。
罗美薇劝我,我听不进去。母亲看着我堕落的样子,什么也没说,但我知道她心里有多难受。
1986年我拍第一部电影《霹雳大喇叭》,演一个小警察。
有一场挨打的戏,拍了60次,膝盖顶了我60多次,打到骨膜发炎。我当时想的是:有戏给我拍已经很好了,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1989年,王家卫找我拍《旺角卡门》,演一个不成器的古惑仔乌蝇。
我把那几年所有的愤懑、不甘、想出头又出不了头的憋屈全塞进了这个角色里。
没想到,这个角色让我拿下了第八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

那是我人生最重要的一课:跌到谷底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知道该往哪儿爬。
拿了奖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戒酒,母亲说了一句话我记了一辈子——“你想清楚,到底要什么”。
我想清楚了,我要唱歌。我要对得起这把嗓子,对得起那些还在听我的人。
1991年,第十四张专辑《情不禁》里的《每天爱你多一些》拿回了十大中文金曲奖。
1993年,《吻别》红遍全世界,卖了400万张,人们开始叫我“歌神”。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个在兰桂坊醉到不省人事的年轻人,和站在红磡舞台上的我,是同一个人——一个终于学会了走路的人。
1996年,我和罗美薇在伦敦注册结婚,她在我最烂的时候没有放弃我,我怎么能辜负她?
后来有了两个女儿,我才真正懂了什么叫责任。
我父亲常年不在家,我从小就知道缺席的滋味。所以我告诉自己——再忙,也要回家。

1997年,我做了一件事——策划音乐剧《雪狼湖》。一个贫穷花匠爱上富家小姐的故事。
在香港红磡连演42场,场场爆满。很多人问我为什么做音乐剧?
不赚钱,还累,我说:唱歌唱了这么多年,我想试试自己还能做到什么程度。
2001年,我拿到了十大中文金曲的金针奖。
这些年,我从1987年第一场个人巡演开始,到2025年已经唱了整整1000场个人巡回演唱会。

38年,18个国家和地区,上百座城市。有人说这是纪录,对我来说,这1000场就证明了一件事——我放了超过3000个小时在这个舞台上,我对它有足够的真诚,也有足够的爱。
有人开玩笑叫我“逃犯克星”,说在我的演唱会上总能抓到逃犯。
我笑着说,做贼就算不在我的演唱会被抓,也会在其他地方被抓。

但说真的,不管什么人,能来听我的歌,我都感谢。
现在的我60多岁了,有人问我还有几个十年?我说,我是有一点恐惧的。
但恐惧归恐惧,日子照样要过,歌照样要唱。在我来讲,轰轰烈烈通常都是年轻比较任性做的事情。
现在我只想好好地过,好好地做自己喜欢的事。
我这一生,穷过、红过、醉过、跌过、爬起来过。

如果说有什么想分享的,那就是——人生不怕走弯路,怕的是不敢回头。无论你现在在经历什么,只要还能站起来,就还有机会。
就像我当年从2万张唱片卖不出去的谷底爬出来一样——跌倒了,拍拍土,继续唱。
谢谢你们,让我唱了四十年。
还能唱多久我不知道,但只要还有人听,我就会一直唱下去。





